為進一步規范我局工時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強服務意識,充分展示我局干部職工良好精神面貌,積極助推“品質之城”建設。根據區政府辦《關于我區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試行意見》,結合本單位職能,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實施對象及內容
1、實施范圍:局機關消費者投訴舉報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2、實施單位:12315和12365申訴舉報中心。
3、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9:00至18:00;上班時間之外,采取24小時值班制。
4、工作要求:
12315和12365申訴舉報中心負責保持上班時間辦公電話暢通。上班時間之外,值班人員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及時受理消費者的投訴舉報。接到申訴舉報電話后,值班人員及時將舉報投訴報告分管領導,按照分管領導的指示和屬地管轄的原則將舉報投訴分流任務。確需現場處置的,由任務單位派人及時到達現場進行處置。同時,由局辦公室每月確定值班人員報分管領導,原則上每班人數至少1人。
二、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
成立由局長曾進為組長,各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局12315和12365申訴舉報中心、各工商質監所、經檢隊和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彭山工商質監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12315和12365申訴舉報中心。
(二)強化考核
1、嚴格落實隨機抽查制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值班人員,合理制定《不定時工作制排班表》,每月末將下月《不定時工作制排班表》報局監察室備案。中途臨時有人員變更的,值班人員須提前一個工作日以上向監察室申報,局監察室要不定期、不定時隨機抽查不定時工作人員履職情況。
2、嚴格落實不定時上下班制度。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干部職工要保證投訴舉報電話的暢通,按要求及時受理。12315和12365申訴舉報中心負責人要合理安排工作,并督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3、嚴格落實獎懲兌現制度。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干部職工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值守期間必須及時接聽和受理,各投訴承辦單位要及時受理和查辦。凡有因不及時接聽和受理,受到上級通報批評的,取消年度考核評優資格,并視情況扣除年終目標獎勵。
(三)工作保障
1、加強引導。強化思想引導,切實將干部職工的思想統一到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理念和創新行動得到理解支持。
2、完善制度,保障權益。要結合職能職責和干部職工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安排人員和班次。
眉山市彭山區工商質監局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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