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價格綜合股
1、落實上級簡政放權要求,清理涉企收費政策,強化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管,確保“減、免、緩、停”收費政策落實到位。
2、按照定價權限,受理并及時上報眉山市東星航空學校和眉山市彭山區保羅外國語學校收費的申請。按照上級部署,強化政府定價管理,推進農村綜合水價改革,完成通濟堰灌區農村綜合水價成本監審及定價、天然氣居民銷售價格順調及非居天然氣價格備案、眉山市彭山區保羅外國語學校小學初中學費及住宿費核定工作。
3、保障彭山民生工程,督促彭山電力公司落實低收入困難群眾每月15度免費用電優惠政策,預計全年免費金額35萬元。
4、為進一步規范涉農收費和價格行為,提高涉農收費和價格的透明度,聯合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對我區2018年涉農收費和價格進行公示。
5、按照上級工作部署,聯合區房管、區電力公司組織相關人員對我區一般工商業用電戶轉供電環節收費情況進行了調查了解,根據區電公司提供的轉供電企業名單,對城區重點區域的“希望城”商圈、“偉業廣場”商圈、區教育局底樓門市等轉供電單位負責人進行了走訪約談,對存在與國家政策不符的轉供電單位或個人,要求必須整改到位。制定轉供電宣傳材料,聯合房管部門,對全區所有物業公司進行了轉發宣傳。
6、開展全區自來水、污水處理收費、天然氣價格、養老服務和殯葬服務收費情況調研,匯總資料上報市發改委。
7、上傳價格信息公開內容17份。
二、價格檢查及監測工作
(一)、認真扎實工作、確保市場價格穩定
1、為了規范我區各類節日市場價格秩序,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倡導公平和諧的消費環境,加強節日期間的市場價格監管,一是加大價格監測力度,結合價格監測工作,增加節日價格監測巡查密度,重點對糧油、肉、蛋、奶、蔬菜等群眾生活必需品、日常消費品價格重點巡查,對農業生產資料價格進行監測,遇到價格異常波動及時上報,全年,共向上級價格部門報送各類監測周報月表100余份;二是堅持市場價格巡查,對城區大型超市、商場、藥店、加油站、客運中心、農貿市場等區域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執行情況進行巡查,重點對明碼標價政策執行情況、價格誤導、欺詐等行為進巡檢查。在巡查中以執法檢查與政策宣傳并舉,對有違反價格政策的商家主要以提醒告誡為主, 對經營者進行指導規范,防止出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
2、根據省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關于組織開展全省煙酒市場價格專項巡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為保障春節期間我區煙酒市場的正常穩定,安排專人開展對我區大中型超市和部分煙酒專賣店的實地走訪巡查,巡查過程中重點檢查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并對各商家都進行了提醒告誡,要求做好明碼標價,加強價格自律,保持價格穩定,增強大局意識,履行社會責任,確保煙酒市場價格運行平穩。
3、聯合區房管、區工質部門對我區的在售樓盤和房地產中介機構的明碼標價情況等行為開展不定期巡查。巡查過程中,宣傳了價格法律法規,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并由房管部門對出現問題的機構實施關閉網簽系統,待在售樓盤和房地產中介機構整改完畢、驗收合格后,再行開通網簽系統,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樓盤的房地產明碼標價工作落到實處。
4、根據眉山市發改委《關于電信企業價格及收費行為專項檢查的實施方案》要求,我局成立檢查工作組,分別對電信、移動、聯通三家通訊行業進行了檢查,重點檢查各經營場所的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們及時向市場發改委進行反饋,并向通訊行業作出通報,要求通訊行業對存在的問題高度重視,認真進行整改規范,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和規定。
5、做好全國勞動力市場價格監測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市價格監測要求,對我區勞動力市場價格監測點的填報人員進行指導,按時督促填報人員及時、準確、高質量的完成新、舊監測系統的價格監測數據填報,并加強對監測數據的審核,全年,共向省發改委上報勞動力市場價格監測報表12期(36份)。
6、會同區住建局就部分小區地下閑置車位對外提供有償服務的情況進行了調查,調查中進一步明確了住宅小區停車收費的定價原則,摸清了所涉及的小區停車收費標準,指出存在的不規范行為,即時進行糾正。
7、根據市發改委《關于加強農資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眉市發改價檢【2018】126號文件精神,成立專項檢查巡查工作組,開展了對化肥、種子、農藥等品種的巡查,重點針對經營者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牟取暴利和價格欺詐的行為。在檢查巡查的過程中,一是積極指導規范農資經營戶的明碼標價行為,杜絕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二是密切關注市場價格動態,及時報送農資價格監測報表數據;三是充分利用12358價格舉報業務處理平臺,切實保證群眾投訴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8、按照上級工作部署,開展一般工商業用電戶轉供電環節收費調查,對城區重點區域的商業綜合體“希望城”、“偉業廣場”、“永達物業”等轉供電單位負責人進行了走訪約談,對存在與國家政策不符的轉供電單位或個人,要求必須整改到位,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制定轉供電宣傳材料,會同區電力部門對我區幾家較大的轉供電主體,召開了“關于遵守國家轉供電環節收費政策提醒告誡會”,會上再次宣傳了我省出臺的三次降電價政策,并告知轉供電主體:一是要嚴格落實國家電價政策;二是不得通過轉供電贏利;三是嚴格收費公示,讓用戶明明白白繳費。。
(二)重視價格舉報,服務人民群眾
上半年,共受理價格投訴舉報和群眾來訪、咨詢35件,其中由“12345”政府熱線分派工單31件、“12358”平臺2件、區長信箱2件。群眾所反映的熱點主要集中在物業收費、停車收費、網絡購物等問題。針對這些情況,我們做到了專人接待、及時接件、及時處理、及時回復,辦結回復率100%,退還消費者255.20元,未出現復議案件。充分體現出價格部門在處理價格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能力和權威性。
三、價格認證工作
完成刑事涉案認定70余件,認定標的300余件,認定金額170余萬元。
其中:①接受紀委托案件2件,認定標的12件,認定金額114余萬元;
②完成工商質監局收繳物品委托,認定標的4件,認定金額3000余元;
③完成國資局處置車輛2件,為政府處置、拍賣資產提供價格依據;
④向砂管辦提供4月-6月、8月-12月砂卵石市場價格監測表,為政府制定建筑類礦產資源出讓、打擊盜挖提供價格參考依據;
⑤向國土資源局提供紅砂巖市場價格監測表,為政府制定建筑類礦產資源出讓、打擊盜挖提供價格參考依據;
6、聯系公、檢、法、司法系統,與廣大辦案人員進行專業交流,減少盲區和誤區,使涉案認定結論高效、精準、為打擊犯罪,保障彭山經濟建設,人民安居樂業做出應有的貢獻。
7、根據《四川物業管理條例》賦予認證工作的職責,全面調查了解物業管理運行的實際成本,做到心中有數,為物業價格矛盾糾紛、物業矛盾調解打好堅實的工作基礎。
8、按照《全國價格認證工作統計報告制度》的要求,及時、全面、準確地完成統計數據報送工作。
四、2019年工作打算
1、做好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彭山區全流域供水自來水銷售價格調整工作、建立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清理整治政府部門下屬單位涉企收費、中介機構收費、義務教育課后服務費制定、前期物業收費成本監審等價格及收費調整工作。
2、加大對各收費部門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針對當前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以及涉企、收費和醫療服務藥品價格積極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3、繼續做好價格突發事件和節假日的價格監管工作,發揮“12358”舉報電話和業務處理平臺作用,及時認真的處理好“12345”政務服務熱線工單涉及的群眾各類價格舉報投訴。
4、繼續加強對重要商品的價格監測,做好突發事件和節假日的應急價格監測,隨時掌握市場價格動態。
5、做好價格糾紛調解試點及價格認定工作。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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