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關于印發《彭山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
專項檢查標準》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區級各部門、各園區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業、在建工地項目部:
為加強我區環境保護工作,強化建筑工地“揚塵”治理,我局草擬的《彭山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專項檢查標準》,經區二屆政府第15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眉山市彭山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017年11月6日
彭山區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專項檢查標準
彭山區建筑工地必須嚴格執行“六必須、六不準”,“六個百分百”:必須打圍作業、必須硬化道路、必須設置沖洗設施、必須濕法作業、必須配齊保潔人員、必須定時清掃施工現場;不準車輛帶泥出門、不準高空拋撒建渣、不準現場攪拌混凝土、不準場地積水、不準現場焚燒廢棄物、不準現場堆放未覆蓋的裸土;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沖洗、施工現場地面100%硬化、拆遷工地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
一、主要道路及場地硬化現場檢查標準
(一)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土層夯實后,面層材料可用混凝土、瀝青砼、鋼板等;
(二)材料存放區、大模板存放區等場地必須平整夯實,面層材料可用混凝土、細石等;
(三)現場排水暢通,保證施工現場無積水;
(四)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及工地出口兩側100米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二、灑水降塵現場檢查標準
(一)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場地、土方開挖、土方回填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業時,應當邊施工邊適當灑水,防止產生揚塵污染;
(二)遇有四級及以上大風天氣不得進行土方運輸、土方開挖、土方回填等作業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作業;
(三)為防止施工揚塵,施工現場應每天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進行清掃灑水(雨雪天及地表結冰的天氣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氣、風力四級及以上的天氣條件下,應適當增加灑水次數;
(四)施工現場設置易產生揚塵的施工機械時,必須配備降塵防塵裝置(霧炮、噴淋系統)。
三、垃圾存放、運輸現場檢查標準
(一)施工現場設置垃圾站應為封閉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運輸消納應符合相關規定;
(二)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安全網內垃圾應及時清理;
(三)施工垃圾清運時應提前適量灑水,并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
四、材料、土方覆蓋現場檢查標準
(一)非施工作業面的裸露地面、長期存放或超過一天以上的臨時存放的土堆應采用防塵網進行覆蓋,或采取綠化、固化措施;
(二)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砂漿等易產生揚塵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進行覆蓋,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
(三)對于停止施工的工地,應當對其裸露土地采取覆蓋或者臨時綠化等有效防塵措施;
(四)對于土方工程,開挖完畢的裸露地面應及時固化或覆蓋;
(五)施工工地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全區范圍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其中砌筑(包括砌塊專用砂漿和砌塊粘結劑等配套砂漿)、抹灰、地面類砂漿等,應使用散裝預拌砂漿。施工現場不得設立水泥砂漿攪拌機等。
五、車輛清洗及現場檢查標準
(一) 施工單位在施工全過程中要按要求設置沖洗車輛的設施和沉淀池,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現場施工車輛出入口應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車輛槽幫、車輪等易攜帶泥沙部位進行清洗,不得帶土上路;
2.洗車池旁必須設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應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確保出工地車輛有效清洗,沖洗設施有效使用率達到100%。
(二) 建設單位(或委托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城市建筑垃圾處置相關規定,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和要求消納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現場必須使用有資質的運輸單位和符合要求的運輸車輛承擔現場土方、建筑垃圾等的運輸任務,采取措施防止車輛運輸遺撒。
(三)施工單位須嚴格執行“三不進兩不出”規定,即“無準運許可證的車輛不許進入施工工地,密閉裝置破損的車輛不許進入施工工地,排放不達標的車輛不許進入施工工地,超量裝載的車輛不許駛出施工工地,遮擋污損號牌、車身不潔、車輪帶泥的車輛不許駛出施工工地”。
六、施工圍擋現場檢查標準
(一)施工現場應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圍擋堅固、嚴密,表面應平整和清潔,高度不得低于2.5米;現場圍擋及大門至少每半年清洗或粉飾見新一次;施工圍擋使用材料、構造連接要達到安全技術要求,確保結構牢固可靠;
(二)圍擋材質原則上應采用專用金屬彩鋼(灰色)定型材料。
(三)外腳手架架體必須用密目安全網(顏色為綠色)沿外架內側進行封閉或使用金屬防護網等,密目安全網之間必須連接牢固,封閉嚴密,并與架體固定。密目安全網、金屬防護網等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凈、整齊、清潔。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遺撒,避免粉塵、廢棄物和雜物飄散,對工地出口兩側各100米路面實行“三包”(包干凈、包秩序、包美化),專人進行沖洗保潔,確保“揚塵不出院、路面不見土、車輛不帶泥、周邊不起塵”。
七、 空氣重污染預警響應檢查標準
(一)按照《眉山市彭山區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Ⅲ級(黃色)預警的通知》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等施工作業;
(二)橙色或紅色預警級別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
八、其他情況的現場檢查標準
(一)在確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對于自然放坡的邊坡工程可酌情進行覆蓋;
(二)土方施工作業面(鉆孔、打樁、土方開挖、土方回填等)可暫不覆蓋,但應采取適度灑水等降塵措施,當天施工完畢后應按要求進行覆蓋;
(三)正在使用或正在裝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暫不覆蓋,可酌情采取防塵措施。
附1.1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專項檢查(驗收)表
附件【附表1.pdf】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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