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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解決當前我區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眉山市彭山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分工方案》(眉彭委辦(2017)12號)和《眉山市彭山區環境保護突出問題整治任務分解表的通知》(眉彭委辦(2017)14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工作職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攻堅工作,對照整治任務分解表,全面排查環境問題,建立清單臺賬,落實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銷號。全面開展環保突出問題集中整治行動,加強對建筑工地、高污染燃料、餐飲油煙、露天燒烤,排放有毒、惡臭氣體等污染環境的管控,大力削減污染物存量。 二、整治重點 主要是整治城市建成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存放、使用、銷售高污染燃料、建筑工地、道路揚塵(渣土運輸,拋、灑、滴、漏)治理、煙花爆竹、餐飲油煙、露天燒烤、垃圾焚燒、秸稈禁燒,有毒、惡臭氣體排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工作機制 (一)建立機構 成立由局長張銳任組長,副局長陸曉輝、監察大隊大隊長謝文武任副組長,監察大隊教導員宋杰、局辦公室李紅衛、法規股宋康、市場股彭勇為成員的環境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機關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統一協調、安排部署,資料收集整理上報,等。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工作組。 一是成立由城監大隊大隊長謝文武任組長,教導員宋杰任副組長,副大隊長向進、謝智、各中隊中隊長為成員的整治工作組,工作組設辦公室在城監大隊,負責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開展,臺賬登記管理,按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材料等,對整治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 二是成立由市場股股長彭勇、副股長黎華任副組長,市場股全體執法隊員為成員的整治工作組,工作組設辦公室在市場股,負責城南市場集中整治工作的組織開展,臺賬登記管理,按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材料等,對整治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 三是成立由法規股宋康任組長、局辦公室主任李紅衛任副組長,法規股及辦公室工作人員為成員的整治工作督查組,督查組設辦公室在法規股,負責每周對環境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通報。 (二)職責分工 1、整治建筑工地出入口、工程運輸車輛、渣土運輸(拋、灑、滴、漏)揚塵治理、餐飲油煙、市政施工打圍。 (責任人:謝文武,負責人:余志敬,責任部門:執法中隊) 2、整治店面裝璜施工。 (責任人:謝文武,負責人:沈清、干少忠、張林,責任部門:一、二、三、四中隊) 3、整治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存放、使用、銷售高污染燃料和小餐飲業使用高污染燃料,廣場舞噪音擾民。 (責任人:宋杰,負責人:沈清、干少忠、張林,責任部門:一、二、三、四中隊) 4、整治露天燒烤,焚燒垃圾、秸稈。 (責任人:向進,負責人:沈清、干少忠、張林,責任部門:一、二、三、四中隊) 5、整治燃放煙花爆竹,群眾反映熱點難點環保問題。 (責任人:謝智,負責人:沈清、干少忠、張林、余志敬,責任部門:一、二、三、四中隊,執法中隊) 6、整治有毒、惡臭氣體排放。 (責任人:彭勇,責任部門:市場股) 四、時間安排 一是全面排查階段(5月1日至5月31日),對照職責分工對轄區內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突出問題進行在排查,列 出清單,建立臺賬,落實措施。同時,制定宣傳材料,營造輿論氛圍。 二是集中整治階段(6月1日至7月15日前),針對排查出的大氣污染防治和環境突出問題清單,分門別類,逐 一督查到位,逐一整治到位。在整治中,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處理。 三是總結驗收階段(7月15日至7月31日),組織相關部門對整治落實情況逐一對照檢查驗收。 四是鞏固完善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鞏固前階段整治成果的同時,開展回頭看,對整治效果不明顯的,各部門要互相支持、互相監督,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問題全面整改到位。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對待這次整治工作,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認真履職盡責,狠抓任務落實,依法行使職權,對照環境保護突出問題整改分解任務要求,扎實開展各項整治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和扎實的工作作風主動接受督察。 (二)廣泛宣傳,發動群眾。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報刊、工作簡報,大張旗鼓地宣傳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營造全社會積極配合、共同參與集中整治行動的良好氛圍。 (三)落實責任,加強協調。各工作組要組織專門力量按照責任分工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建立整治臺帳。對整治的問題,各責任人要具體將責任落實到人,各責任部門要加強協調,做到不走過場、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實實在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要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對于整治后又出現反復、久治不愈的問題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實行重點督辦,限期整改。 (四)督導檢查。督導組要強化督導措施,對照整治問題,對每一個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檢查。對階段性任務完成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群眾長期反映得不到解決的,出現媒體負面曝光的,對重點部位、突出問題未采取行動、行政不作為的,整治效果不明顯等問題的責任部門予以通報批評。 (五)建立長效機制。各責任部門要認真總結此次行動的成效與不足,在全面控制揚塵、禁止焚燒垃圾和整治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等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措施。 眉山市彭山區城市行政執法局 2017年3月7日 |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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