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低保工作作風建設,按照《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關于印發< 全區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方案>的通知》(眉彭民政[2018]133號)文件要求,結合公義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集中治理“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堅決查處城鄉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實現工作成效規范、對象認定精準、基礎數據精確、動態管理有效、人民群眾滿意的陽光低保、廉潔低保。進一步提升城鄉低保工作規范化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城鄉低保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時間
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時間為三年(2018-2020年),各村、社區要在2018年6月—9月,2019年6月—9月,2020年6月—9月,按照本方案分三次集中開展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每年10月15前向鎮民政辦報送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整改落實情況階段性總結。
三、治理重點
1.以財政供養人員和村(居)委會干部、低保經辦人員尤其是兩委干部職工近親屬違規享受低保為重點,嚴肅查處城鄉低保中的“人情保”“關系保”問題。
2.對現享受城鄉低保對象進行信息比對,核查享受家庭成員是否有“死亡吃低保、財政供養人員吃低保、子女為企事業單位正式職工人員吃低保、領取社保吃低保、開著小車吃低保、家庭經濟收入發生變化”等不符合低保保障問題。家庭成員是指(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人)。
3、村(居)委會干部利用職務便利,滯留截留、抵扣挪用、虛報冒領、套取侵吞、扣留低保對象銀行卡或將銀行卡集中保管并侵吞低保金的“貪污侵占、截留私分”等問題。
4.在城鄉低保經辦過程中向群眾索要收受好處、攤派費用,“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盤剝克扣”等問題。
5.認真查處在城鄉低保工作中“四個意識”不強、工作中作風漂浮、敷衍塞責、不敢擔當,符合保障的家庭不按戶施保、不民主評議、不公示、對群眾申請推諉、刁難、不作為等問題。
6.認真糾正低保動態管理不到位,低保對象、家庭收入、補助標準未及時全面公開,監督檢查流于形式,未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或電話開而不通、開而不用,日常監督不深入、不持久、無實效等問題。
7.違反現行低保政策規定進行行政干預,簡單確定低保對象比例、下達保障指標名額,搞平均主義、福利平衡等問題。
四、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8年6月)
1.明確任務,制定方案。各村(社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治理具體方案,明確主要任務、主要措施、時間步驟,分階段列出任務安排,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人,確保工作落實,并于7月10日前將治理方案上報鎮民政辦備案。
2.召開會議,專題部署。鎮、村(社區)兩級部門、鎮紀委召開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會,部署開展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階段(2018年6月—7月)
1.全面排查城鄉低保對象。廣泛宣傳低保政策,以解決低保工作存在責任主體不明確、入戶調查不細致、低保對象不準確、保障類別不合理、動態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對現有的城鄉低保對象和新申請對象開展全面排查和重新認定,有效促進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實施。
2.強化制度銜接,筑牢兜底保障底線。各村(社區)民要主動及時做好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兩項制度銜接,會同扶貧部門,指導村排查未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防止“漏保”情況發生。
3.完善信息檔案。各村(社區)要切實做好城鄉低保對象檔案管理工作。做到每戶一檔、分村(居)裝盒,檔案內容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申請書原件、身份證等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及每月動態管理增減表。
4.嚴查違規行為。找準城鄉低保經辦服務中存在的風險點、薄弱點和監管盲區,建立城鄉低保監督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群眾反映和媒體披露的問題,做到件件有核實,對發現的問題,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調研督查階段(2018年7月—8月)
1.鎮入戶調查。鎮民政辦對村居委會干部近親屬備案人員進行全部入戶調查,對已享受人員重點抽查8個村、1個社區,重點核實是否存在“死亡領取低保、領取社保家庭有汽車、享受人員長期不居住在本轄區(半年以上)、家庭經濟發生變化不符合享受低保”等問題。
2.區上抽查。區民政局通過明查暗訪、隨機檢查、第三方機構抽查等形式,重點查找是否存在“關系保、人情保、錯保、漏保”以及行政性納入低保等問題。同時,按一定比例對所轄區鎮當年審批納入保障范圍和未審批通過的家庭開展抽查。
(四)集中整改階段(2018年9月—2018年11月)
1.繼續加強低保兜底工作。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且沒有納入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按照低保相關程序納入低保保障范圍。
2.繼續加強核對工作。利用紀委“清風揚眉”大數據監管平臺,對已納入低保保障范圍的和新申請人員的家庭財產、收入等信息進行核對,重點加強財政供養人員、大型農機具、政策性財政補貼、扶貧建檔立卡增收、低保對象死亡等信息的核對。對核對后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及時予以清退。
3.規范行政文書。區上統一制定、完善低保申請受理、入戶核查、民主評議、公開公示、動態管理、近親屬備案等關鍵環節行政文書的規范,依據規范文書開展審核審批工作。
4.推行長期公開。區統一制定《眉山市彭山區民政局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及公示欄》,各村(居)委會要長期公開城鄉低保對象姓名(艾滋病患者、未成年人等個人信息需保密的對象除外)、享受人數、享受類別及救助標準等信息,每月并根據動態管理情況及時更新,同時公開舉報電話,全方位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5.建立信訪受理臺賬。區民政局統一印制群眾信訪受理臺賬,臺賬內容包括來訪時間、方式、接待人員、反映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等,及時記錄有關低保的舉報、來訪情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6.全面應用系統。要抓好全國低保信息系統的應用,每月及時更新系統數據,確保系統數據與業務工作同步進行。
7.建立長效機制。根據城鄉低保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相關制度;政策落實不到位和存在作風問題的,要抓緊整改落實。
8.整改經辦服務的腐敗問題。對城鄉低保經辦過程中向群眾索要收受好處、攤派費用、“吃拿卡要”、克扣低保金、優親厚友等問題要及時查處;對村(居)委會干部、低保經辦人員近親屬申請低保的要按規定及時備案,并按季度對其收入進行核查,堅決清退違規享受低保的對象。
9.整改工作人員作風問題。整改城鄉低保工作中不深入基層入戶核查、民主評議走過場等問題。落實低保入戶調查制度,村(社區)要對新申請低保對象入戶調查率要達到100%,鎮民政辦入戶要達到100%,嚴格按照《四川省低保操作規程》中的民主評議相關程序開展評議,評議程序完整,評議檔案規范。整改城鄉低保工作中“不作為”的問題,糾正“害怕出錯、干脆不做”的不擔當思想,嚴格執行限時辦結制,對群眾申請不推諉、不刁難。
10.逐步整改“保人不保戶”的問題。將現有享受低保家庭人員中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老人并符合低保條件的人員全部納入保障對象,對新申請低保家庭以戶為單位納入保障范圍,做到按戶施保、按標補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決查處和懲治城鄉低保工作中損害群眾利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堅決做到“零容忍”,決不姑息縱容。要切實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政治教育、廉潔教育、法紀教育,使干部職工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覺。各村(社區)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安排,分管民政部門的領導要靠前指揮。要把城鄉低保專項治理作為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具體行動,及時納入重點工作安排,明確任務和時限,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落地落實。
(二)堅持問題導向。各村(社區)要始終堅持問題意識,采取有力措施,認真排查城鄉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問題。要突出工作重點,對照現行低保政策法規和規范管理要求,嚴格檢查、嚴肅查處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等違紀違規問題。要敢于較真碰硬,持續強化正風肅紀,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鍥而不舍抓好作風建設。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準城鄉低保工作中的風險點、薄弱點和監管肓區,切實完善政策措施,加強規范管理。
(三)嚴格落實政策。各村(社區)要按照“應保盡保、應退則退”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納入保障范圍的城鄉低保對象進行全面清理和審核,對群眾有異議的,要嚴格進行調查核實,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予以清退并做好思想穩定工作,做到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符合政策、符合情理,群眾認可,重點解決好低保邊緣貧困群眾的臨時性困難,確保城鄉低保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
(四)嚴肅問責曝光。對“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腐敗和違紀問題多發、工作作風不扎實的村(社區),要嚴肅問責。從7月份起,按照市民政局要求,區民政局每月通報城鄉城鄉低保工作中的違法、違紀、違規典型案例,用身邊人身邊事開展警示教育,強化壓力傳導,促進責任落實,提升村(居)委會干部的“高壓線意識”,杜絕城鄉低保經辦服務中的腐敗、作風問題。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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