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眉山市彭山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要求,高度重視,精心部署,細化責任,狠抓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現將我局有關工作報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全面加強法治機關能力建設。我局始終將依法行政作為日常工作開展,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國理念,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四川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有效增強了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提升領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決策和科學執政的能力。根據區司法局文件要求,開展機關在編人員學法考法工作,衛健局在編在崗人員41人已全部參加學法考法學習,學習完成進度達100%,為機關工作人員在實踐中準確把握法律適用、加強規范化工作夯實基礎。
(二)依法行政審批,實行審批標準化。推進審批流程優化,按照一窗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的標準,實行行政審批目錄清單化管理,明確事項適用依據,規范審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的申請材料,并及時向社會予以公示,辦事效率得到顯著提高。2023年,我局共辦理行政審批事項1380件。其中:醫師注冊(變更)167件;護士注冊(變更)579件;醫療機構許可(變更、校驗)267件;放射診療許可(變更)3件;母嬰保健許可(變更)13件;放射人員工作證辦理23件;公共衛生許可320件;飲用水衛生許可8件。
(三)優化權責清單,實現動態化管理。貫徹落實《四川省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辦法》,按照區行政審批局印發的《彭山區十大行政權力清單和部分中央在川單位行政權力清單(2021年本)》項目,動態調整優化責任清單。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權力事項338項,其中:行政許可13項,行政處罰282項,行政強制10項(暫停2項),行政給付2項,行政檢查13項,行政獎勵15項(暫停13項),其他行政權力3項(暫停1項)。
(四)加強“一件事一次辦”事項協同推進。我區已要求轄區內兩家公立助產機構落實出生一件事辦理,均設置有出生一件事專窗,積極告知待產孕婦和家屬相關事宜。聯合行政審批、醫保、人社、公安等部門根據系統提示,對省一體化平臺出生一件事進行全過程辦件測試。制定“一件事一次辦”辦事指南要素表,明確辦理地點、咨詢電話、所需材料、辦理時限等相關信息。
(五)嚴格執法,加強執法力度。
1. 嚴厲打擊非法行醫,醫療服務市場進一步規范。對轄區內的醫療機構開展常態化監督管理,開展各類專項檢查行動11次,共出動衛生監督人員200余人次,車輛50余輛次。
2. 加強日常監管,保障公共場所衛生安全。2023年5月、10月聯合彭山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分別開展文化娛樂場所和旅館業專項抽查,查處一家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和安排未獲得健康合格證明員工上崗案件。
3. 扎實開展學校、托幼機構傳染病防控工作專項監督檢查。2023年2月、9月聯合區教體局、區疾控中心、區衛監大隊先后兩次開展學校衛生和防疫工作專項檢查,對全區19家中小學校、27家托幼機構、1家特殊教育學校進行了全覆蓋式監督檢查。
4. 開展抗(抑)菌制劑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一是先后兩次對彭山區觀音街道(老觀音鎮)農貿市場內外進行消毒產品(包含抗抑菌制劑)專項檢查。二是對轄區內20余家零售藥店、10余家母嬰店、3家商場超市、2家醫療美容機構、15家口腔診所、4家嬰幼兒洗浴店等消毒產品(包含抗抑菌制劑)使用機構開展專項檢查。三是組織全區124家消毒產品經營單位參加消毒產品衛生管理培訓會。四是安排鄉鎮協管員在農貿市場、醫院等地張貼宣傳海報和發放宣傳資料,指導攤販規范售賣抗(抑)菌制劑產品和指導消費者購買正規消毒產品。本次專項行動共制作張貼100幅海報,發放1000余份宣傳單。
5.穩步推進職業衛生工作。以治理塵、毒、噪超標為主要任務,根據企業基本情況,多渠道摸底調查,先后將30家企業納入治理清單中,督促企業制定治理計劃,加大治理力度。2023年5月聯合江口街道南方家居產業園區管委會和謝家工業園區管委會組織開展涉害企業職業衛生現場培訓。6月,區衛監大隊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共抽查企業42家,出動執法車輛30余臺次,衛生監督員116人次。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下達衛生監督意見書38份,立案調查2起。
二、存在的問題
(一)法治監督不夠全面,系統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水平仍需提高,執法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解決問題的水平仍需增強;
(二)現有執法人員數量較少,難以保證高頻次的日常監督執法;
(三)法治制度建設體系還不夠完善,普法宣傳形式相對單一,仍需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強執法人員和鄉鎮協管人員專業培訓,提高執法、協管人員專業素質,打造過硬執法隊伍;
(二)優化增加執法人員配置,增添智能化辦公設備,提高監管的精準化水平;
(三)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將法治建設和衛生健康日常工作緊密結合,豐富普法宣傳形式,增強法治意識;
(四)持續開展綜合監督工作,全面落實省、市、區各項工作要求。
眉山市彭山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