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向社會公布2024年第四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通報
彭山經開區、各鎮(街道)、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
為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強化對用人單位守法誠信的社會監督,促進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彰顯社會公平正義,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9號)、《眉山市嚴重拖欠工資問題社會公布制度》(眉府辦發〔2017〕9號)規定,現將眉山市彭山區2024年第四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予以公布,并通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附件:眉山市彭山區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表(2024年第四批)
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眉山市彭山區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表
(2024年第四批)
公布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時間:2024年12月26日
序號 |
單位名稱或個人 |
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 |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單位地址 |
主要違法事實 |
查處與整改主要情況 |
處理 部門 |
1 |
四川鑫隆驕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91510107MA6BBHXG5W |
吳可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錦繡路1號3棟5層515號 |
經查,該公司承包的水郡未來城一期B區二標段(536地塊)項目存在拖欠117名農民工工資3549239元。 |
2024年11月26日,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到投訴后立案調查。 2024年12月2日我局向四川鑫隆驕晨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下達《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眉彭人社監令字〔2024〕第21號),責令該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前足額支付拖欠的3549239元農民工工資,逾期仍未履行支付工資的義務。 |
眉山市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