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告
眉山市玄機房地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周海燕與你方勞動爭議一案(案號:彭勞人仲案〔2025〕3-1號),因電話、郵寄均無法聯系你方,現根據《四川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文書送達規則》第八條規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
裁決內容為: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24年11月30日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成立。
二、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的工資共計人民幣19460元。
三、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人民幣7978.50元。
請你方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6日前往本委領取仲裁裁決書,逾期未領取仲裁裁決書自2025年3月27日起三十日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3月20日
眉山市彭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告
眉山市玄機房地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蔣麗娟與你方勞動爭議一案(案號:彭勞人仲案〔2025〕3-2號),因電話、郵寄均無法聯系你方,現根據《四川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文書送達規則》第八條規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
裁決內容為: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24年11月30日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成立。
二、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的工資共計人民幣22920元。
三、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人民幣7978.50元。
請你方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6日前往本委領取仲裁裁決書,逾期未領取仲裁裁決書自2025年3月27日起三十日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3月20日
眉山市彭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告
眉山市玄機房地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魏永洪與你方勞動爭議一案(案號:彭勞人仲案〔2025〕3-3號),因電話、郵寄均無法聯系你方,現根據《四川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文書送達規則》第八條規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
裁決內容為: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24年11月30日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成立。
二、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的工資共計人民幣31778.71元。
三、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人民幣15000元。
請你方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6日前往本委領取仲裁裁決書,逾期未領取仲裁裁決書自2025年3月27日起三十日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3月20日
眉山市彭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告
眉山市玄機房地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余林芳與你方勞動爭議一案(案號:彭勞人仲案〔2025〕3-4號),因電話、郵寄均無法聯系你方,現根據《四川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文書送達規則》第八條規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
裁決內容為: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24年11月30日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成立。
二、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的工資共計人民幣34978.71元。
三、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人民幣12000元。
請你方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6日前往本委領取仲裁裁決書,逾期未領取仲裁裁決書自2025年3月27日起三十日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3月20日
眉山市彭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告
眉山市玄機房地產經紀服務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馮永靜與你方勞動爭議一案(案號:彭勞人仲案〔2025〕3-5號),因電話、郵寄均無法聯系你方,現根據《四川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文書送達規則》第八條規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
裁決內容為:
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24年11月30日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事實成立。
二、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的工資共計人民幣29378.71元。
三、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人民幣16500元。
請你方于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6日前往本委領取仲裁裁決書,逾期未領取仲裁裁決書自2025年3月27日起三十日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