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1試行)》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qzfb/2024-00062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 | 公開日期 | 2021-08-11 |
| 文 號 | 眉彭府發〔2021〕11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2021-08-10 | 有效性 | 有效 | ||
四川彭山經開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有效防控全局性系統性重大風險,科學有序、精準高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經區政府同意,現將《眉山市彭山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1試行)》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
眉山市彭山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1試行)
目 錄
一、總則
(一)適用范圍
(二)工作原則
(三)突發事件分級響應
(四)應急預案體系
(五)突發事件主要類別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二)專家組
(三)區各專項指揮機構設置及職責
(四)基層應急機構
三、監測預警
(一)信息監測與報告
(二)預警
(三)預警級別的確定與發布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程序
(二)處置程序
(三)擴大應急
(四)應急結束
五、信息公開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二)救助
(三)保險
(四)調查和總結
七、保障措施
(一)應急隊伍建設
(二)通信保障
(三)交通運輸保障
(四)醫療衛生保障
(五)治安保障
(六)資金保障
(七)物資保障
(八)保障數據庫建設
(九)社會動員保障
(十)其他保障
八、預案管理
(一)宣傳培訓
(二)預案演練
(三)預案評估與修訂
(四)應急預案公布、備案
(五)預案解釋
(六)應急預案實施
九、責任與獎懲
十、附錄
突發事件主要類別
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圖
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流程圖
一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圖
應急資源調查表
搶險救援隊伍匯總表
相關部門(單位)人員聯系表
眉山市彭山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根本遵循,以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為導向,堅決有效防控全局性系統性重大風險,科學有序、精準高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眉山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眉山市彭山區機構改革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是全區防范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總綱,指導全區突發事件的風險防控、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對處置、恢復重建等工作。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措施予以應對處置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1.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實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強化預防為主、源頭防控,夯實基層基礎,最大程度地防控突發事件風險、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統一領導、整體聯動。建立健全黨委領導下的應急管理行政領導負責制,加快構建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能力體系。充分發揮應急管理部門的綜合優勢和各相關部門的專業優勢,銜接好防抗救的責任鏈條,形成整體合力。
3.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在區委領導下,區人民政府統籌指導、協調調度各類資源,發生一般及以上突發事件時靠前組織指揮;事發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本級黨委領導下,履行主體責任,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事件的組織應對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統一調度使用應急資源,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
4.堅持高效有序、協同應對。建立健全以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以解放軍和武警等力量為突擊、以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干、以各類社會力量為輔助的應急力量體系。健全完善快速反應、協調聯動機制,科學安全、高效有序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5.堅持依法規范、科技支撐。嚴格依法依規,切實維護公眾合法權益,提高突發事件應對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技術人員作用,強化突發事件防范應對科技支撐,優化整合各類科技資源,提高應急管理科學化、專業化、智能化、精細化水平。
(三)突發事件分級響應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突發事件的性質、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影響范圍,將突發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全區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特別重大生態環境破壞的緊急事件。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全區或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的緊急事件。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的事件。
一般突發事件(Ⅳ級):指突然發生,事態易控制,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件。
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級依照相關區級專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較大及以上的事件列為報告省、市政府的重大事項,有人員死亡的一般事件列為報告市政府的事項。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重大活動舉辦、重要會議召開等時期的,應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對響應級別進行調整,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1.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傮w應急預案是全區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區人民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的規范性文件。
2.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3.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事件制定的預案。
4.突發事件鎮(街道)應急預案。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村級組織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五)突發事件主要類別
1.自然災害。主要有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有生產安全事故(包括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和工礦事故等);火災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環境污染事故;城市居民大面積停電、停水事故;民爆爆炸物品安全事故;特種設備事故;長輸油氣管道泄漏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藥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暴力、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生活必需品供給、網絡與信息安全,上訪、聚集等群體性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新聞輿論事件、旅游安全事件等。
1.區人民政府成立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應急委)作為全區應對突發事件的領導機構。按照職責,由區有關職能部門牽頭分別組成各專項指揮機構;區各專項指揮機構組成一般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區應急委及各專項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業領域的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2.區應急委主任由區長擔任,區應急委常務副主任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擔任,區應急委副主任由區級分管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由區人民武裝部、區委宣傳部、區委統戰部、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區應急管理局、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經信局、區教體局、區科技和數字經濟發展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林業和園林中心、彭山生態環境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旅局、區衛健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人防辦、區國資金融局、區氣象局、團區委、區紅十字會、區消防救援大隊、武警彭山中隊、人行彭山支行、國網彭山供電公司、中國電信彭山分公司、中國移動彭山分公司、中國聯通彭山分公司、鐵塔彭山辦事處、中石油眉山銷售公司彭山片區、中石化眉山銷售公司彭山片區、四川彭山供排水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彭山火車站、彭山北站等有關部門(單位)組成。
3.區應急委的主要職責:領導指揮和組織協調全區一般突發事件綜合預防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區總體應急預案和組成區一般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領導和協調區政府各類突發事件應急專項指揮機構;督促檢查鎮(街道)和各有關部門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及社會財產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負責與相關縣(區)人民政府在處置一般突發事件中的協調與聯系;負責擴大應急的請求工作;在處置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中,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
4.區應急委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日常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林業和園林中心、區水利局、區住建局、區氣象局各1名分管負責人任辦公室副主任。主要職責是:負責督促落實區應急委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導全區應急管理預案體系和體制、機制、法制建設;調查、分析、研究全區應急管理工作,向區應急委提出應急管理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議;研究擬定年度應急管理工作目標任務,牽頭開展應急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負責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信息匯總上報并通報相關單位;協助區應急委主任、常務副主任、副主任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較大或特殊情況下的一般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參與配合做好公共衛生類、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應急委領導交辦事項。
區應急委成員單位各確定1名承辦股(室)主要負責人擔任區應急委聯絡員,負責與區應急委辦公室的具體溝通協調。
區應急委、各專項指揮機構應分別聘請專家,成立突發事件專家組。專家組主要職責:
(1)應急工作決策咨詢。為彭山區中長期應急體系建設提供意見和建議;指導應急管理各類數據庫建設;參與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及相關學術經驗交流。
(2)風險隱患調研評估。對全區范圍內的突發事件風險隱患進行針對性調查評估,并就有關理論課題和實踐問題開展研究,提出對策和建議。
(3)突發事件應對建議。突發事件處置中,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行動等進行分析、研判,提供決策建議;參加區應急委及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召開的有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重要會議,必要時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4)應急預案修編評審。參加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各類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的修編評審工作;適時提出各類應急預案修編建議。
1.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類型,按照區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區應急委員會下設19個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作為負責全區相應類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揮機構。具體由以下各專項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業領域發生的一般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在區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按照省、市應急委要求,做好發生在本行業領域的一般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區應急指揮部的數量,可根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需要,適時增減。(詳見表1)
2.區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根據相應的專項預案,統一組織、指揮相應類型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向區應急委員會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等。各專項指揮機構及辦公室職責詳見區各專項預案。
表1:區各專項指揮機構
序號 |
類別 |
區專項應急預案名稱 |
應急指揮部名稱 |
指揮部下 設辦公室 |
指揮長 |
1 |
自然災害 |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
區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 |
區應急管理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2 |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
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3 |
抗震救災應急預案 |
區抗震救災應急指揮部 |
區應急管理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4 |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 |
區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 |
區應急管理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5 |
植物疫情事件應急預案 |
區植物疫情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林業和園林中心 |
區級分管領導 |
|
1 |
事故災難 |
生產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
區生產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應急管理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2 |
消防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
區消防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應急管理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3 |
交通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
區交通運輸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交通運輸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4 |
區道路交通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
區道路交通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公安分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5 |
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
區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生態環境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1 |
公共衛生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
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衛生健康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2 |
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
區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市場監管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3 |
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
區突發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 |
區農業農村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1 |
社會安全 |
旅游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
區旅游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文廣旅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2 |
生產運行保障事件應急預案 |
生產運行保障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經信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3 |
影響市場穩定事件應急預案 |
區影響市場穩定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商務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4 |
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
區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國資金融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5 |
涉外(含港澳臺)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
涉外(含港澳臺)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委統戰部和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工作局 |
區級分管領導 |
|
6 |
社會輿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
社會輿情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
區委宣傳部 |
區級分管領導 |
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尚未涵蓋的突發事件發生時,如果不屬于專項預案范疇,由區長或區政府會議根據時間性質和公眾需要,指定應急指揮機構負責人及成員。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設立或確定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工作人員,具體組織實施本地區各類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等群眾自治組織應明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責任人,協助做好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其他基層組織和單位在當地政府指導下開展應急管理工作。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各有關部門負責收集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信息。通過常規信息監測、突發事件易發地信息重點監控、廣泛收集和充分利用公眾信息,做好各類信息的分析研判、準確監測和及時報送工作。
1.常規信息監測與報告。氣象、水務、水利、自然資源、住建、環保、林業、農業、衛健、市場監管、公安、應急、交通、發改等部門是監測與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主管部門。以上各主管部門依托自身建立的基礎信息監測網絡實施常規信息監測,并按規定將監測結果報告區應急辦,區應急辦按規定逐級上報。
2.突發事件信息監控與報告。突發事件預警、預測各主管部門設立的各類重點信息監控點,監測到突發事件發生苗頭時,應立即將信息報告區應急辦,區應急辦按規定逐級上報。
3.突發事件公眾信息的接警與報告。公眾了解和掌握的突發事件信息,以現有的110、119、120、122等報警電話及其他各種途徑報告,接警部門應迅速在接警后報告區應急辦,區應急辦按規定逐級上報。
4.建立區級突發事件信息直報機制。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各有關部門在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報送要求,第一時間上報區應急辦,區應急辦按規定逐級上報。
1.一旦發現突發事件征兆或突發事件有擴大跡象時,事發地監測、監控和公眾信息接警主管部門通過分析、研判,做出預警,并將預警信息及研判結果報區應急辦和上級主管部門。
2.各信息監測、監控和公眾信息接警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各類突發事件信息收集處理系統和預測、預警指標體系,建立各種專家評估系統和專項調查系統,為突發事件信息研判、預警、應急處置提供指揮和決策依據。
1.預警級別的確定由各信息監測、監控和公眾信息接警主管部門負責對發生在本轄區內的突發事件信息進行風險分析評估,根據突發事件的級別標準,確定預警級別。
2.當本區發生和可能發生一般突發事件時,發布藍色預警信號。藍色預警信號由區各預測主管部門報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發生和可能發生較大突發事件時,發布黃色預警信號。黃色預警信號由區各預測主管部門經市級預警預測主管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發布預警信號的形式視具體情況而定。本區發生和可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時,分別發布紅色、橙色預警信號。紅色、橙色預警信號由省級預警預測主管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發布。國家在本地發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發生突發事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各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進行處置。上級預案的啟動在下級預案先行啟動響應狀態的基礎上進行。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繼續處于啟動狀態。一般突發事件,啟動區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處置。需擴大應急時,請求啟動市級預案處置。
2.區外發生涉及本區的較大突發事件時,視具體情況,由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作出聯動應急響應,啟動有關應急預案配合進行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主管部門和責任單位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報告區應急辦,同時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區應急辦立即向區應急委報告事件情況并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區應急委決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后,即組成現場指揮部;區應急辦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組織處置隊伍趕赴現場,并調配所需應急資源;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如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向本級應急委請求實施擴大應急響應。應急處置結束后,轉入后期處置工作階段。
當一般突發事件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現場指揮部提出擴大應急建議報區應急委。區應急委決定并報區委、區政府同意后,以區人民政府名義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請求擴大應急處置。
1.一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指揮部向區應急委主任報告情況,請示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區應急委主任批準,由現場指揮部宣布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省委、省政府,省專項指揮機構負責人和市委、市政府,市專項指揮機構負責人決定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2.現場指揮部指定一般突發事件事發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區級有關主管部門在1周內向區應急委提交處置情況專題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概況、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情況、事件處置情況、引發事件的原因分析、善后處理情況及擬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3.區應急辦在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按照相關要求,在1周內向市委、市政府提交處置情況專題報告,報告內容同上。
1.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應按照相關規定,由區委宣傳部會同區應急辦進行管理與協調。根據需要,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2.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區應急委在上報市應急委領導的同時,應向區委宣傳部通報相關情況。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區委宣傳部的組織、協調下,參加由上級成立的現場指揮部宣傳組,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組織、現場采訪管理,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突發事件信息,正確引導輿論導向。對于社會安全事件,依照有關規定開展相應工作。
4.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融媒體中心和事件處置主責部門負責收集、整理網絡等輿情信息,及時核實、解決公眾反映的問題,予以積極回應和正面引導,對于不實和負面信息,及時澄清并發布準確信息。
5.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區控制能力時,由區委宣傳部提請市委宣傳部統一協調組織新聞發布相關工作。對于可能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的突發事件,對外報道工作應由承擔突發事件處置的主責部門會同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外僑辦等部門共同組織,各新聞媒體要嚴格遵守突發事件新聞報道的有關規定。
1.人員安置。按照突發事件種類及造成的后果,由事發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相關部門迅速組織當地派出所、村(居)委會和企事業單位,對突發事件涉及人員進行詳細調查和登記造冊,制定安置方案,妥善進行安置。
2.污染物收集處理和現場清理。處置突發事件的后期現場清理和污染物清除(包括核、化學、病原微生物污染),由事發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相關部門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污染范圍較大、程度較重的,提請區應急委組織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必要時請求省、市有關部門派專家進行指導。
3.補償。在處置突發事件期間,征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要及時償還,無法歸還或造成損毀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償或賠償。動物疫情處置中,捕殺病畜(禽)及同群畜(禽),按政策規定給予養殖戶補助。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傷亡人員,按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褒獎和撫恤。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事件責任單位或個人申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未參加保險的,由責任單位或個人賠償(補償)。
4.恢復重建。由事發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責任單位組織專家科學評估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資源以及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情況,制定恢復重建計劃,落實資金、物資和技術保障,迅速開展恢復重建工作。
1.政府救助。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民政、公安、農業、水務、住建、應急、衛健、自然資源、環保等部門要迅速調查、核實和上報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情況,制定救助方案,依法給予救助,及時解決受害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
2.法律援助。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法律援助條例》和《四川省法律援助條例》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受害人員權益受到侵害得不到合理解決的,根據受害人員的申請,由司法行政部門依法實施法律援助,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的作用,及時掌握受災(害)群眾的心理和思想動態,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3.社會救助。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經常性社會救助制度,充分發揮紅十字會、慈善機構的社會救助作用,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社會救助。經批準,由有關部門通過新聞媒體通報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情況,確定受援區域和接受捐贈機構,并根據捐贈者的意愿或實際需要,統籌平衡,統一調撥分配,迅速將捐贈款物發給受害人員或家屬。發放捐贈款物必須按照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發放等程序,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和捐贈者的監督。審計部門對捐贈款物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4.社會心理援助。突發事件發生時,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心理咨詢專家,及時開展心理咨詢援助工作。必要時,由區衛生健康局請求市衛生健康局協調相關專家或醫生進行援助。
依法實施工傷保險、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法定保險,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財產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商業保險。建立突發事件快速理賠“綠色通道”,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開展理賠工作。
突發事件處置完畢后,由事發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級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組成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形成調查、總結報告后,報區應急委。對特別重大、重大、較突發事件,由區應急委配合協助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1.公安、民政、衛健、應急、交通、水利、林業、農業、生態環境、通信等應急任務較重的部門和高危行業、企業組建相應的專業隊伍或預備應急隊伍。發揮武警、民兵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充分發揮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公益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的作用。
2.各專業隊伍組建部門每年定期向區應急辦報告隊伍組織、編制、人數、裝備、訓練、執勤情況,重大變更及時報告區應急委備案。
1.由區經信局牽頭,中國電信彭山分公司、中國移動彭山分公司、中國聯通彭山分公司等單位組織建立多手段多路由、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加強重要通信設施、線路及裝置的管理,并建立完善應急機動通信保障隊伍。
2.發生突發事件,一旦本地或長途通信中斷,由應急機動通信保障隊伍迅速建立機動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需要,并積極組織對通信故障區域的通信恢復和故障通信設施的搶修。必要時,請求調動全區通信資源,或對通信資源的使用進行限制,優先保障黨、政、軍等重要場所的通信。
1.交通部門負責制訂并實施相應的保暢方案,公路、橋涵等設施受損時,保證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搶修。
2.公安、交通等部門根據需要和可能,開辟應急“綠色通道”,優先確保應急人員、物資、裝備的運輸。必要時,應實行交通管制。
1.由區衛生健康局明確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醫療衛生隊伍設備、物資調度等方案,并負責應急處置救護工作的組織實施。
2.發生突發事件,根據“分級救治”的原則,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凭戎蔚牟煌h節和需要組織救護。區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衛生救護工作。
1.區公安分局負責應急處置治安保障,制定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和行動措施。
2.突發事件發生地基層人民政府和社區組織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眾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1.突發事件應急所需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由各級財政予以保障。
2.加強應急資金的管理和審計監督,保證資金??顚S?。
1.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在保證一定數量和必要應急物資儲備基礎上,建立應急物資生產加工能力、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臺賬和應急生產啟動運行機制,實現應急物資動態儲備;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區經信、衛健、發改、農業等部門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用。
2.根據突發事件處置需要,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突發事件處置主管部門可依法征用處置所需物資。
1.區應急處置各職能部門建立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信息數據庫,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
2.區交通運輸局建立交通運輸保障動態數據庫,明確交通運輸工具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
3.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醫療衛生保障動態數據庫,明確各類醫療救治和疾病防治控制機構的資源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
4.建立數據庫的部門要加強管理,及時更新數據資料并定期上報區應急辦。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視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和處置工作需要,在本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轄的特定區域范圍內,發布社會動員令,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處置突發事件。
1.區應急管理局、區發改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人防辦繼續負責規劃建設突發事件的人員避難場所。對現有的避難場所、防護工程,設立應急標志,并進行有效管理和維護。
2.區科技和數字經濟發展局配合區級有關部門組織相關科研力量開展突發事件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科研工作。
1.加強公益宣傳和社會動員,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應急管理、新聞宣傳、文化和旅游、廣播電視等部門要通過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手機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公共安全和風險防范意識,提高全社會防災避險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2.完善公民安全教育體系。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應當在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下,把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應急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對學校開展應急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進行指導和監督。
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培訓制度,納入干部教育培訓體系,針對本地區特點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新聞媒體應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企事業單位應定期開展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以及應急知識等方面的教育與培訓。
4.切實加強公共安全文化、應急文化、災害預警文化的宣傳和培訓,推進應急知識和技能進學校、進機關、進企事業單位、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鼓勵建設和提供應急教育體驗場館、應急避難場所,各類應急教育體驗場館、科普場館、文化館等應積極開展應急宣傳普及活動。
1.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主動與有關部門加強聯系,將突發事件的新聞處置與輿論引導同時納入突發事件的演習方案。區級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2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相關部門和單位積極配合參與,演習方案報區應急辦備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預案發生重大調整,需及時按照新的預案開展演練。應急管理部門負責預案演練的指導。
2.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特別是對涉及領域多、需多方配合的應急預案要開展綜合性演練,同時加強與周邊地區協同聯動演練。
3.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也要結合實際經常開展應急演練。
4.洪澇、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及燃油供應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采礦、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級各類學校及幼兒園每年至少組織2次“應急避險、疏散撤離、緊急逃生”應急演練。
應急預案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區人民政府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本預案以區政府名義印發,并報市政府備案。同時,應及時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內容,按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區應急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工作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納入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績效考核。
2.公民按照各級人民政府要求,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可視情給予補助;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應急處置不力,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建立健全社會公眾有獎舉報安全生產隱患制度。
(一)突發事件主要類別
(二)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三)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圖
(四)較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圖
(五)一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圖
(六)應急資源調查表
(七)搶險救援隊伍匯總表
(八)相關部門、單位人員聯系表
附錄1
1.自然災害。主要有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難。主要有生產安全事故(包括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和工礦事故等);火災事故、交通事故(包括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環境污染事故;城市居民大面積停電、停水事故;民爆爆炸物品安全事故;特種設備事故;長輸油氣管道泄漏事故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藥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暴力、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生活必需品供給、網絡與信息安全,上訪、聚集等群體性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影響校園安全穩定事件、新聞輿論事件、旅游安全事件等。
各類事故(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參照下列專項應急預案:
自然災害事件——《眉山市彭山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水旱災害事件——《眉山市彭山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氣象災害事件——《眉山市彭山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地震災害事件——《眉山市彭山區地震應急預案》
地質災害事件——《眉山市彭山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眉山市彭山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交通事故——《眉山市彭山區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環境污染事件——《眉山市彭山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大面積停電事件——《眉山市彭山區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公共衛生事件——《眉山市彭山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動物疫情事件——《眉山市彭山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食品安全事件——《眉山市彭山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附錄2
一、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措施
救助性措施:調集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處置,以人為本,科學施救,先避險、后搶險,先救人、后救物。有效地組織對傷者進行救治,組織受威脅人員安全疏散、妥善安置。
控制性措施:逐層實施有效的靜態控制,迅速控制危險源、危險區域,遏制突發事件的擴散和升級。同時,實施有效的動態控制,劃定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控制人員進出,對通往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
保障性措施:組織及時修復公共設施,向受危害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實施衛生防疫,保障基本生活品供應,盡快恢復社會生產生活秩序。
預防性措施:對可能導致突發事件危害擴大的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停運、限產、停產,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專業機構開展危險源監測、監控。
動員性措施:合理調用應急物資、資金儲備,做好應急保障。及時開展社會動員,組織公眾、特別是有特定技術專長的社會公眾參與處置工作。
穩定性措施:依法懲處擾亂市場秩序行為和破壞應急處置、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加強輿情監測監控,明確信息報告責任人,速報突發事件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如需由區政府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信息的,由處置牽頭部門會同區委宣傳部草擬新聞通稿,由區委宣傳部和區公安分局組織新聞媒體統一發布和輿情監測。
二、社會安全事件處置措施
強制隔離措施:采取果斷措施,進行強制干預,有效控制現場事態。
保護控制措施:對特定區域內的重要公共設施實施重點保護,采取必要控制措施,避免事件影響的擴散。對重點單位、關鍵部門、敏感地點加強保衛。
封鎖限制措施:實施現場管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維護處置現場秩序,避免新的事件發生。
穩定性措施:加強輿情監測監控,明確信息報告責任人,速報突發事件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如需由區政府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信息的,由處置牽頭部門會同區委宣傳部草擬新聞通稿,由區委宣傳部和區公安分局組織新聞媒體統一發布和輿情監測。
附錄3(見附件)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圖
附錄4(見附件)
附錄5(見附件)
附錄6
成員 |
應急設備(救援物資) |
分管領導及聯系電話 |
聯絡員及聯系電話 |
||
名稱 |
數量 |
存放地點 |
|||
區人武部 |
沖鋒船 |
2 |
人武部儲備室 (挖掘機需臨時征調) |
任康 13778808791 |
李其 13038289563 |
挖掘機 |
2 |
||||
照明燈 |
30 |
||||
快速滅火裝備 |
2 |
||||
無人機 |
1 |
||||
通信指揮車 |
1 |
||||
區發改局 |
防洪編織袋 |
15000條 |
鳳鳴國家糧食儲備庫火車站糧庫 |
羅善超 13990314860 |
干春喜 13056609063 |
防洪編織袋 |
5000條 |
彭山國家糧食儲備庫青龍糧庫 |
|||
區教體局 |
強光手電 |
10個/ |
應急保管室 |
許勇18188302005 |
陳世杰13980363687 |
雨衣 |
10套 |
||||
雨鞋 |
10雙 |
||||
急救箱 |
5個 |
||||
高音喇叭 |
2個 |
||||
滅火器、消防栓 |
周邊學校均配有 |
各中小學校及幼兒園 |
|||
區公安分局 |
手銬 |
20 |
彭山區公安分局應急儲備庫 |
趙建春13990303837 |
李艷15983309668 |
防割手套 |
20 |
||||
伸縮警棍 |
20 |
||||
強光手電 |
20 |
||||
催淚噴射器 |
20 |
||||
阻車路障 |
2 |
||||
防彈頭盔 |
10 |
||||
防彈背心 |
10 |
||||
防暴頭盔 |
10 |
||||
防暴盾牌 |
10 |
||||
防刺服 |
10 |
||||
防暴盔甲服 |
5 |
||||
防毒衣 |
5 |
||||
防毒面具 |
5 |
||||
防毒手套 |
5 |
||||
折疊梯 |
1 |
||||
防爆毯 |
1 |
||||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雨衣、雨靴、強光手電 |
各10件 |
局機關應急物資庫 |
倪楊13890326777 |
李陽18180083990 |
區林業和園林中心 |
手投式防滾高效干粉滅火器 |
100個 |
中心森林防火物資庫 |
王淼雨 13880286720 |
張偉13890360123 |
手提式風力滅火機 |
4臺 |
||||
背負式風力滅火機 |
2臺 |
||||
背負式水霧滅火機 |
2臺 |
||||
組合工具 |
4套 |
||||
防護服 |
15套 |
||||
撲火1號工具 |
30把 |
||||
撲火2號工具 |
10把 |
||||
油桶 |
3只 |
||||
便攜式消防泵 |
1臺 |
||||
強光手電筒 |
20把 |
||||
消防救援繩 |
2捆 |
||||
電鋸 |
1臺 |
||||
手動報警器 |
1臺 |
||||
雨衣 |
15件 |
||||
救生衣 |
15件 |
||||
區生態環境局 |
便攜式分光光度計 |
1 |
生態環境局4樓移動儀器室 |
羅云18188305397 |
鐘浩 13990311790 |
便攜式多功能水質檢測儀 |
1 |
||||
個人防護裝備 |
1 |
||||
水上救生設備 |
1 |
||||
便攜式大氣綜合采樣器 |
3 |
||||
測距儀 |
1 |
||||
便攜式多普勒超聲波流速流量儀 |
2 |
||||
便攜式溶解氧測定儀 |
2 |
||||
便攜式多種氣體分析儀 |
1 |
||||
PID檢測儀 |
1 |
||||
區住建局 |
暫無 |
暫無 |
應急一分隊(機關) |
帥海13734900388 |
王剛18990398633 |
防汛沙袋 |
凡有地下車庫的小區均備有 |
應急二分隊(區房地產服務中心) |
夏禮俊13990309311 |
楊小紅13540965000 |
|
挖掘機、裝載機 |
各2臺(抽調) |
應急三分隊(區質安站) |
單兵權15883308180 |
鄔勇18608225119 |
|
區交通運輸局 |
砂石 |
3000方 |
石龍料場 |
袁建偉13990303555 |
楊樹明13990342558 |
雨衣 |
30件 |
||||
安全帽 |
20頂 |
||||
救生衣 |
10件 |
||||
鐵鍬 |
30把 |
||||
鋤頭 |
30把 |
||||
編織袋 |
200根 |
||||
防撞桶 |
100個 |
||||
安全繩 |
100米 |
||||
潛水泵 |
2臺 |
||||
發電機 |
1臺 |
||||
油鋸 |
2臺 |
||||
搶險標志標牌 |
10個 |
||||
雨靴 |
30雙 |
||||
作業手套 |
100雙 |
||||
錐形桶 |
100個 |
||||
反光背心 |
100件 |
||||
電筒 |
30支 |
||||
鐵鎬 |
10把 |
||||
破碎鎬 |
2臺 |
||||
電纜線 |
100米 |
||||
水泵水帶 |
40米 |
||||
警戒線 |
50米 |
||||
運輸車 |
11臺 |
||||
挖機 |
2臺 |
||||
裝載機 |
2臺 |
||||
吊車 |
1臺 |
||||
區水利局 |
鉛絲網片 |
900張 |
鎖江路20號 |
劉洪春 13778834717 |
王林13778852819 |
編織袋 |
50800條 |
||||
對講機 |
10臺 |
||||
鐵鍬 |
530把 |
||||
防水布 |
9600平米 |
||||
擋水墻 |
20節 |
||||
全方位自動升降工作燈 |
3套 |
||||
防爆式探照燈 |
38把 |
||||
柴油抽水泵機組 |
2臺 |
||||
氣動式拋投器 |
3套 |
||||
救生衣 |
1158件 |
||||
救生圈 |
120個 |
||||
沖鋒舟 |
3艘 |
||||
橡皮艇(含15馬力發動機) |
1艘 |
||||
橡皮艇(含30馬力發動機) |
1艘 |
||||
救援繩(50米 ) |
5根 |
||||
救援繩(30米 ) |
10根 |
||||
自動充氣救生衣 |
20件 |
||||
彭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水樣本用瓶(袋) |
50個 |
衛生應急庫房 |
李革慶13990381989 |
鄒鑫怡13548242166 |
殘留物容器 |
50個 |
||||
嘔吐物樣本采樣容器 |
50個 |
||||
鑷子 |
30個 |
||||
咽拭子及其密封容器 |
40個 |
||||
血、尿、便樣本容器 |
各20個 |
||||
樣本運輸箱 |
2個 |
||||
輔助包裝材料 |
4個 |
||||
臺式溶氧儀 |
1臺 |
||||
紅外測油儀 |
1臺 |
||||
發電機 |
1臺 |
||||
醫用防護口罩(N95) |
76個 |
||||
一次性醫用防護服 |
94件 |
||||
乳膠手套 |
166雙 |
||||
防護靴 |
40雙 |
||||
護目鏡 |
18個 |
||||
蚊蟑驅避劑 |
58瓶 |
||||
空氣采樣器 |
2臺 |
||||
空氣采樣器(個人) |
2臺 |
||||
深井采樣器 |
2臺 |
||||
土壤樣品收集瓶 |
5個 |
||||
小鏟 |
10 |
||||
粘蠅條(帶)、粘蟑盒(紙)、粘鼠板 |
各20 |
||||
誘(捕)蠅器(籠) |
20套 |
||||
鼠夾、鼠籠(盒) |
各20 |
||||
誘蚊燈(器) |
5個 |
||||
捕蟲網 |
3個 |
||||
電動吸蚊器 |
3 |
||||
誘蚊誘卵器 |
20套 |
||||
媒介生物采樣箱 |
4套 |
||||
超低容器噴霧器 |
2臺 |
||||
電動噴霧器 |
5臺 |
||||
熱霧機或冷霧機 |
2臺 |
||||
噴粉器 |
4臺 |
||||
漂粉精 |
1桶 |
||||
消毒片(泡騰片) |
156瓶 |
||||
個人便攜裝備 |
7套 |
||||
血壓計聽診器 |
2只 |
||||
電子血壓計 |
2臺 |
||||
紅外額溫計 |
4臺 |
||||
玻璃溫度計 |
100支 |
||||
LED充電強光手電筒 |
6支 |
||||
LED頭燈 |
15個 |
||||
雨衣 |
19件 |
||||
應急警戒帶 |
72個 |
||||
一次性醫用帽子 |
23包 |
||||
應急馬甲 |
48件 |
||||
應急帽子 |
50件 |
||||
防切割手套 |
36雙 |
||||
折疊擔架 |
1件 |
||||
手持氣象站風速儀 |
2臺 |
||||
移動推車洗眼儀 |
1臺 |
||||
手動充電器(電筒) |
2個 |
||||
折疊桌椅 |
2套 |
||||
應急箱 |
5個 |
||||
對講機(PT-16880) |
8個 |
||||
遠程噴霧器 |
1臺 |
||||
安全帽 |
10個 |
||||
硬質頭盔 |
20個 |
||||
傳染病流行病學調查箱 |
2個 |
||||
應急接種箱 |
1個 |
||||
消毒殺菌器材箱 |
4個 |
||||
便攜式溶氧儀 |
1臺 |
||||
彭山區中醫醫院 |
應急箱(背包) |
3 |
中醫院防???/p> |
徐偉13679649250 |
馬彬18728366025 |
N95口罩 |
54 |
||||
一次性醫用防護口罩 |
13 |
||||
一次性醫用防護服 |
80 |
||||
防護眼鏡 |
24 |
||||
乳膠手套 |
20 |
||||
外科手套 |
50 |
||||
手消毒凝膠 |
2 |
||||
速干手皮膚消毒液 |
10 |
||||
防護靴 |
9 |
||||
防護鞋套 |
50 |
||||
工作服 |
5 |
||||
一次性帽子 |
100 |
||||
醫用廢物袋 |
190 |
||||
救護繩 |
5 |
||||
手動噴霧器 |
1 |
||||
消毒片 |
50 |
||||
消洗靈 |
1 |
||||
碘伏 |
2 |
||||
75%乙醇 |
2 |
||||
折疊擔架 |
1 |
||||
現場流行病學 |
1 |
||||
傳染病學 |
1 |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
1 |
||||
電筒或照明燈 |
4 |
||||
雨衣 |
5 |
||||
筆記本 |
8 |
||||
筆 |
20 |
||||
毛巾 |
5 |
||||
應急箱(背包) |
3 |
||||
N95口罩 |
54 |
||||
一次性醫用防護口罩 |
13 |
||||
一次性醫用防護服 |
80 |
||||
防護眼鏡 |
24 |
||||
乳膠手套 |
20 |
||||
外科手套 |
50 |
||||
手消毒凝膠 |
2 |
||||
速干手皮膚消毒液 |
10 |
||||
防護靴 |
9 |
||||
防護鞋套 |
50 |
||||
工作服 |
5 |
||||
一次性帽子 |
100 |
||||
醫用廢物袋 |
190 |
||||
救護繩 |
5 |
||||
手動噴霧器 |
1 |
||||
消毒片 |
50 |
||||
消洗靈 |
1 |
||||
碘伏 |
2 |
||||
75%乙醇 |
2 |
||||
折疊擔架 |
1 |
||||
現場流行病學 |
1 |
||||
傳染病學 |
1 |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
1 |
||||
電筒或照明燈 |
4 |
||||
雨衣 |
5 |
||||
筆記本 |
8 |
||||
筆 |
20 |
||||
毛巾 |
5 |
||||
區氣象局 |
發動機 |
1臺 |
局材料室 |
劉俊辰18990398110 |
堯文峰 13320667599 |
照明工具 |
3套 |
||||
皮卡車 |
1臺 |
||||
應急氣象移動觀測設備 |
1套 |
||||
區紅十字會 |
帳 篷 |
40 |
區人武部 |
梁留彬 13990325588 |
呂艷霞 13990352518 |
雨 衣 |
150 |
||||
手電筒 |
200 |
||||
擴音器 |
2 |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掌上型溶氧計 |
1套 |
大隊庫房 |
寇平福 13696071722 |
張躍13890308893 |
紅外熱像儀 |
1套 |
||||
平斧 |
3把 |
||||
救援護膝、護肘 |
48個 |
||||
滅火器 |
8個 |
||||
移動式細水霧滅火裝置 |
2臺 |
||||
掛鉤梯 |
3架 |
||||
多功能救援單架 |
2個 |
||||
救生軟梯 |
2個 |
||||
漏電探測儀 |
1個 |
||||
紅外測溫儀 |
3個 |
||||
可燃氣體檢測儀 |
3個 |
||||
有毒氣體檢測儀 |
3個 |
||||
多功能刀具 |
6個 |
||||
安全半身吊帶 |
6個 |
||||
安全全身吊帶 |
6個 |
||||
空呼氣瓶 |
34個 |
||||
空呼背托 |
32個 |
||||
65水帶 |
289盤 |
||||
80水帶 |
260盤 |
||||
65接口 |
231個 |
||||
80接口 |
200個 |
||||
救援三角架 |
3個 |
||||
排煙機 |
2臺 |
||||
電絕緣服 |
1 |
||||
救生衣 |
50件 |
||||
搶險救援鞋 |
57雙 |
||||
隔熱服 |
16套 |
||||
全封閉式防化服 |
5套 |
||||
U型鉤 |
7個 |
||||
避火服 |
1套 |
||||
救援繩(20米) |
60根 |
||||
救援繩(100米) |
3根 |
||||
救援繩(50米) |
15根 |
||||
漂浮繩(100米) |
4根 |
||||
外封堵漏帶 |
2套 |
||||
發電機 |
2臺 |
||||
內封堵漏帶 |
2套 |
||||
起動氣墊 |
2套 |
||||
滅火毯 |
2個 |
||||
救生氣墊 |
1個 |
||||
滅火防護頭盔 |
55個 |
||||
滅火防護服 |
35套 |
||||
搶險救援服 |
73套 |
||||
搶險頭盔 |
41個 |
||||
搶險手套 |
60雙 |
||||
滅火防護鞋 |
37雙 |
||||
防墜落輔助部件 |
17套 |
||||
救生照明線 |
1套 |
||||
危險警示牌 |
4套 |
||||
自擺炮 |
2臺 |
||||
移動照明燈組 |
2個 |
||||
遙控炮 |
3個 |
||||
手動炮 |
2個 |
||||
手抬機動泵 |
2個 |
||||
移動供氣源 |
2個 |
||||
液壓機動泵 |
1套 |
||||
無齒鋸 |
2臺 |
||||
雙輪異向切割鋸 |
1臺 |
||||
手動破拆工具組 |
2套 |
||||
手動液壓剪 |
1個 |
||||
多功能撓鉤 |
2套 |
||||
救生緩降器 |
2套 |
||||
開花水槍 |
12個 |
||||
直流水槍 |
16個 |
||||
多功能水槍 |
22個 |
||||
機動鏈鋸 |
2臺 |
||||
手提式鋼箱速斷器 |
2臺 |
||||
醫用急救箱 |
2個 |
||||
軀體氣囊 |
2個 |
||||
一級防化服 |
1套 |
||||
二級防化服 |
1套 |
||||
電絕緣裝具 |
2套 |
||||
腰斧 |
13個 |
||||
護目鏡 |
43個 |
||||
防爆照明燈 |
7個 |
||||
頭燈 |
60個 |
||||
腰帶 |
28根 |
||||
降溫背心 |
10件 |
||||
防化橡膠手套 |
30個 |
||||
高壓手套 |
2個 |
||||
防高溫手套 |
8個 |
||||
上升器 |
2個 |
||||
O型掛鉤 |
5個 |
||||
螢光棒 |
10支 |
||||
呼救器 |
42個 |
||||
安全帶 |
8個 |
||||
洗消粉 |
2袋 |
||||
敵腐物靈應急沖洗液 |
5瓶 |
||||
自救呼吸器 |
60個 |
||||
潛水裝具 |
2套 |
||||
強制送風機 |
4個 |
||||
木制堵漏工具 |
2個 |
||||
絕緣剪 |
2個 |
||||
阻燃毛衣 |
19件 |
||||
折疊救援梯 |
1個 |
||||
三分水器 |
3個 |
||||
二分水器 |
2個 |
||||
阻燃頭套 |
33個 |
||||
防靜電服 |
30套 |
||||
防靜電內衣 |
48件 |
||||
滅火手套 |
51雙 |
||||
水幕水帶 |
10根 |
||||
水帶護橋 |
4個 |
||||
轉換接口 |
50個 |
||||
異徑接口 |
32個 |
||||
拖車炮 |
1臺 |
||||
雨衣 |
10件 |
||||
折疊擔架 |
1個 |
||||
多功能搶險救援包 |
10個 |
||||
水域救援頭盔 |
10頂 |
||||
水域救援服 |
10件 |
||||
水域救援手套 |
10雙 |
||||
快速粘貼堵漏器材 |
1個 |
||||
毀鎖器 |
1個 |
||||
多功能繩包 |
19件 |
||||
化學試劑 |
4個 |
||||
警示燈 |
3個 |
||||
泡沫槍 |
5把 |
||||
8字環 |
20個 |
||||
D型鉤 |
13個 |
||||
救生橡皮艇 |
3臺 |
||||
區供電公司 |
供電車50kw |
1 |
電力公司 |
李建 13990371979 |
李小松 13990326999 |
發電機4米伸縮應急燈 |
1 |
||||
衛星電話(歐星) |
1 |
||||
區電信公司 |
移動油機 |
5 |
蔡山電信機房 |
蔣毅 13320930996 |
廖小林 13350714089 |
應急照明燈 |
3 |
||||
救生衣 |
5 |
||||
防洪沙袋 |
20 |
||||
抽水泵 |
1 |
||||
彭山移動 |
發電油機 |
13臺 |
鳳鳴公園東路、消防隊旁鋪面庫房 |
李燕軍13890346701 |
楊帆15884342933 |
光纜(24D) |
9KM |
||||
光纜(48D) |
3KM |
||||
光纜接頭盒 |
50個 |
||||
彭山聯通 |
移動應急通信車 |
2輛 |
眉山市科技工業園聯通公司 |
代良杰18608220786 |
李德超18608228978 |
應急通信搶修車 |
2輛 |
聯通彭山分公司 |
|||
移動應急通信搶修油機 |
10 |
聯通彭山分公司 |
|||
鐵塔彭山辦事處 |
油機 |
39 |
彭山區通江路222號、223號代維倉庫 |
鄧虎超13508072255 |
劉鄧13628144122 |
應急保障車 |
4 |
||||
電筒 |
8 |
||||
雨衣 |
8 |
||||
雨靴 |
8 |
||||
彭山供排水有限公司 |
污水泵 |
4臺 |
凈水廠、管網運行部、庫房 |
葛興智13890311975 |
羅志軍 15983308837 |
防洪衣 |
50件 |
四個供水廠站、庫房 |
|||
鐵鍬 |
20把 |
四個供水廠站、庫房 |
|||
安全帽 |
50頂 |
四個供水廠站、庫房 |
|||
工程搶險車 |
4輛 |
凈水廠、管網運行部 |
|||
生石灰 |
300公斤 |
凈水廠、庫房 |
|||
棉絮 |
3床 |
凈水廠、庫房 |
|||
聚丙烯酰胺 |
100公斤 |
凈水廠、庫房 |
|||
活性炭 |
200公斤 |
凈水廠、庫房 |
|||
港華燃氣 |
搶險車 |
3輛 |
公司停車區 |
程碩 13890353310 |
任瀟然13890350992 |
全量程多用途燃氣泄漏巡檢儀 |
1臺 |
搶險車 |
|||
空氣呼吸機 |
1臺 |
搶險車 |
|||
防爆風機 |
1臺 |
搶險車 |
|||
發電機 |
1臺 |
搶險車 |
|||
井架、井勾 |
各1個 |
搶險車 |
|||
閥門開關工具 |
2套 |
搶險車 |
|||
滅火器 |
12具 |
搶險車及搶險倉庫 |
|||
防爆搶險工具 |
3套 |
搶險車及搶險倉庫 |
|||
探管儀 |
1個 |
搶險車 |
|||
檢漏儀 |
1個 |
搶險車 |
|||
安檢背包 |
3套 |
搶險車 |
|||
電子壓力計 |
3套 |
搶險車 |
|||
自驅動直流弧焊機 |
1臺 |
搶險倉庫 |
|||
手砂輪 |
2卷 |
承建商處 |
|||
氧氣瓶 |
1瓶 |
承建商處 |
|||
乙炔瓶 |
1瓶 |
承建商處 |
|||
氬氣瓶 |
1瓶 |
承建商處 |
|||
圍欄 |
3副 |
搶險倉庫 |
|||
區砂管辦 |
砂石 |
20000m3 |
聯興砂石廠、澤誠建材、水郡料場、新型環保材料配料生產廠廠內各存放5000m3砂石。 |
劉勇13890365888 |
余躍波15828030332 |
橡皮艇 |
1艘 |
砂管辦庫房 |
|||
雨衣 |
10件 |
砂管辦辦公室 |
|||
雨靴 |
10雙 |
||||
手電筒 |
10個 |
||||
無人機 |
2臺 |
||||
附錄7
隊伍名稱:彭山區消防救援大隊 |
||||||
序號 |
姓名 |
年齡 |
職務 |
聯系方式 |
||
大隊干部 |
||||||
1 |
寇平福 |
35 |
教導員 |
13696071722 |
||
2 |
童 鵬 |
38 |
大隊長 |
15982009571 |
||
3 |
鐘建均 |
32 |
參謀 |
15281255119 |
||
4 |
武旭鵬 |
31 |
參謀 |
18227067275 |
||
彭山區消防救援政府專職隊 |
||||||
1 |
李澤亞 |
29 |
中隊長 |
13890840048 |
||
2 |
舒 浩 |
27 |
指導員 |
18980360297 |
||
3 |
羅宇飛 |
33 |
副中隊長 |
18090088834 |
||
4 |
李 濤 |
27 |
班長 |
13547669637 |
||
5 |
葉星海 |
27 |
班長 |
17341971737 |
||
6 |
馬懷天 |
31 |
特種車駕駛員 |
13990306338 |
||
7 |
鄒靜超 |
41 |
特種車駕駛員 |
13890384448 |
||
8 |
陳思吉 |
24 |
戰斗員 |
18990347627 |
||
9 |
王星宇 |
23 |
戰斗員 |
13350532622 |
||
10 |
樊實 |
30 |
戰斗員 |
13679660882 |
||
11 |
李 柯 |
28 |
通訊員 |
18381173233 |
||
12 |
王青成 |
26 |
通訊員 |
18181034397 |
||
13 |
宋飛林 |
28 |
戰斗員 |
13330957516 |
||
14 |
熊 超 |
24 |
戰斗員 |
18990305778 |
||
15 |
任 宇 |
22 |
戰斗員 |
15884547045 |
||
16 |
張德一 |
22 |
戰斗員 |
18180054706 |
||
17 |
謝世成 |
23 |
戰斗員 |
13330951837 |
||
18 |
羅爾峰 |
22 |
戰斗員 |
18375026004 |
||
隊伍名稱:蓉興化工礦山兼職救護隊名單 |
||||||
序號 |
姓名 |
年齡 |
職務 |
聯系方式 |
應急救援裝備 |
|
1 |
周 彬 |
30 |
隊長 |
15283778662 |
HYZ240正壓氧氣呼吸器4臺,MZS-30蘇生器1臺,ZY45自救器100臺,多參數氣體測定儀11臺,氧氣測定儀2臺,以及擔架、救援服、訓練服、應急藥品等其它應急救援裝備。 |
|
2 |
楊國繼 |
49 |
設備管理員 |
15182244994 |
||
3 |
郭 歐 |
26 |
隊員 |
19960717985 |
||
4 |
丁文君 |
35 |
隊員 |
13350723796 |
||
5 |
宋雪峰 |
38 |
隊員 |
15983328127 |
||
6 |
袁福凱 |
47 |
隊員 |
15282315440 |
||
隊伍名稱:同慶南風礦山兼職救護隊名單 |
||||||
序號 |
姓名 |
年齡 |
職務 |
聯系方式 |
應急救援裝備 |
|
1 |
許國富 |
35 |
隊長 |
13438060327 |
HYZ240正壓氧氣呼吸器12臺,MZS-30蘇生器1臺,呼吸器校驗儀AJ12 1臺、ZY45自救器100臺、多參數氣體測定儀8臺、氧氣充氧泵1臺、風障5塊、紅外測溫儀2支、煤礦用電子式風速表4只、4KG\8KG干粉滅火器12具以及擔架、救援服、訓練服、應急藥品、備用氧氣瓶等其它應急救援裝備。 |
|
2 |
魏曉波 |
38 |
設備管理員 |
15283771680 |
||
3 |
曾明福 |
41 |
隊員 |
15244821082 |
||
4 |
鄭碧倫 |
47 |
隊員 |
15283773132 |
||
5 |
季 偉 |
40 |
隊員 |
15328762923 |
||
6 |
劉 維 |
23 |
隊員 |
17781643616 |
||
7 |
袁 平 |
47 |
隊員 |
13909032445 |
||
8 |
朱 平 |
26 |
隊員 |
17388326416 |
||
9 |
饒洪鑫 |
42 |
隊員 |
13778835169 |
||
10 |
帥成剛 |
34 |
隊員 |
18990365687 |
||
11 |
葛洪剛 |
41 |
隊員 |
13734919758 |
||
12 |
駱何瑞 |
32 |
隊員 |
13550521423 |
||
隊伍名稱:彭山區緊急救援志愿者協會飛虎隊員花名冊 |
||||||
序號 |
姓名 |
年齡 |
職務 |
聯系電話 |
||
1 |
任皓天 |
33 |
會長兼支隊長 |
15884338666 |
||
2 |
徐熙蕾 |
32 |
副會長兼政委 |
13980008683 |
||
3 |
王 浩 |
24 |
理事長 |
18180017486 |
||
4 |
王 翰 |
24 |
秘書長 |
18180100486 |
||
5 |
殷康榮 |
48 |
隊長兼裝備管理員 |
13568315658 |
||
6 |
張益宏 |
38 |
指導員 |
13890308072 |
||
7 |
駱 林 |
26 |
副隊長 |
15244802907 |
||
8 |
鄭 祥 |
37 |
副隊長 |
13547680686 |
||
9 |
陳月婷 |
22 |
團支部書記兼秘書 |
13350530487 |
||
10 |
曾潔玲 |
24 |
團支部副書記兼秘書 |
15082332835 |
||
11 |
李紅秀 |
47 |
督察組組長 |
18990331880 |
||
12 |
李 凡 |
30 |
車輛管理組組長 |
18382222865 |
||
13 |
謝世東 |
36 |
外聯宣傳組組長 |
13808010698 |
||
14 |
李魏志 |
23 |
外聯宣傳員 |
17713477290 |
||
15 |
舒開金 |
42 |
隊員 |
15196493888 |
||
16 |
潘 偉 |
35 |
隊員 |
15328762272 |
||
17 |
鐘溢文 |
35 |
隊員 |
18665801366 |
||
18 |
朱華麗 |
40 |
隊員 |
15983337651 |
||
19 |
文茂吉 |
36 |
隊員 |
13890358388 |
||
20 |
夏澤洪 |
44 |
隊員 |
13086486225 |
||
21 |
張 杰 |
23 |
隊員 |
13658149392 |
||
22 |
彭小紅 |
46 |
隊員 |
15984341158 |
||
23 |
瞿民友 |
48 |
隊員 |
13550531951 |
||
24 |
毛 僑 |
26 |
隊員 |
18882531888 |
||
25 |
趙晉偉 |
46 |
隊員 |
18188302298 |
||
26 |
查駿駒 |
27 |
隊員 |
15082346888 |
||
27 |
邱 爽 |
29 |
隊員 |
13980378198 |
||
附錄8
單位 |
姓名 |
聯系人電話 |
區公安分局政委 |
黃 耀 |
15983330222 |
區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
胡鳳翔 |
13990393391 |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
李桂平 |
13795507662 |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 |
曾 敏 |
18728320283 |
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
熊 念 |
13808168883 |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
潘 淼 |
13550536666 |
區住建局局長 |
吳 洪 |
13508078878 |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
付 華 |
13990376618 |
區商務局黨組書記 |
付衛平 |
13548249788 |
區衛健局局長 |
王太勇 |
13890373633 |
區國資金融局局長 |
劉慶偉 |
18990303991 |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
黎文林 |
13508071903 |
區氣象局局長 |
李 超 |
18990398120 |
區消防救援大隊隊長 |
童 鵬 |
15982009571 |
區水利局局長 |
張鴻濤 |
13608169995 |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
張杰茜 |
13548225255 |
區文廣旅局局長 |
張 敏 |
028-37621598 |
區紅十字會負責人 |
李 燕 |
13795504860 |
區科技和數字經濟發展局局長 |
許 鳴 |
028-37621454 |
區教體局局長 |
王仲文 |
13778815938 |
區民政局局長 |
潘 勇 |
13980363268 |
區財政局局長 |
陳小軍 |
13778839278 |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
張懷慶 |
13890326028 |
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
易 雨 |
13990328777 |
區林業和園林中心主任 |
張 萍 |
13778839035 |
國網彭山供電公司負責人 |
李小松 |
13990326999 |
中國電信彭山分公司負責人 |
蔣 毅 |
13320930996 |
中國移動彭山分公司負責人 |
劉曉念 |
13909032390 |
中國聯通彭山分公司負責人 |
代志紅 |
18608228978 |
鐵塔彭山辦事處負責人 |
張 靜 |
18808200777 |
中石油眉山銷售公司彭山片區聯絡員 |
竇 凱 |
13550522675 |
眉山市彭山港華燃氣有限公司總經理 |
邢廣銘 |
13388161307 |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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