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qzfb/2026-00047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 | 公開日期 | 2020-03-10 |
| 文 號 | 眉彭府發〔2020〕2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單位),各園區管委會:
《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經眉山市彭山區第二屆人民政府5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流程,提高工作效能,縮短審批辦理時間,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落地建設,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打造全省一流營商環境,提高項目落地建設速度。2020年開始,全面實現一般性社會投資和政府投資類建設工程投資項目開工前區級審批全流程不超過80個工作日。
二、工作原則
(一)高位推進原則。區政府由區長總推進,部門由“一把手”負總責,親自研究部署,及時督促過問。
(二)過程控制原則。通過梳理優化,明確每個環節、流程的目標和時間要求,鎖定環節,卡定時間。
(三)高度整合原則。對涉及的審批及技術服務,能整合的整合,能通用的通用,減少時間及交易成本。
(四)分段負責原則。將開工前審批分為四個階段,分別明確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牽頭負責。
(五)超時問責原則。實行一項目一方案,嚴格審批和服務用時打卡,超時由區紀委監委監督問責。
三、工作舉措
(一)做實前期工作提前量。完善招商引資項目庫,重點對擬引進社會投資項目所涉投資者實力、項目可行性、產業規劃、畝平效益、能耗和生態環境等指標進行預審,綜合評分,把好入口,不斷提升招商引資項目質量和效益。區發改、住建、交通、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在每年11月底前擬定次年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計劃,報區委、區政府同意后納入項目庫,即行立項,啟動項目前期工作,確定項目地勘、設計圖審、造價咨詢、代理機構等單位,同步開展水、電、氣、網等工作。交通項目建設單位開工兩年前做好項目用地申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協同配合,保障項目用地。(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分類別提出推進方案。按照國家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的有關要求,對涉及項目審批服務的事項實行全流程全覆蓋的改革,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服務事項,對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于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對能夠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方式替代的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協作事項。分別制定一般性政府投資項目,一般性社會投資項目,園區內工業、倉儲及生產配套設施項目,中小型社會投資項目,帶方案出讓土地項目流程圖。對帶方案出讓土地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并為一個階段。
允許調整建設項目審批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用地預審意見可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住建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單位、各相關職能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3月31日前)
(三)分階段優化審批流程。按照“一家牽頭、統籌協調、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原則,將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全流程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并分別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牽頭負責各階段的審批流程梳理優化,制定本階段并聯審批細則并組織實施。(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相關職能部門;完成時限:2020年3月31日前)。
(四)分類型整合評估審查。由園區管委會統一組織在園區范圍內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響評價、建設項目安全評價、水資源論證、交通影響評價、航空限高評估等評估事項探索實行“區域評估”,形成整體性、區域化評估結果。除特殊工程和重大工程外,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共享區域綜合評估評審結果,不再單獨編報評估評審。對項目工程報規、報建實行“多圖聯審”。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審查,相關部門(單位)不再單獨進行技術審查。對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對驗收涉及的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于2020年3月31日前制定區域評估細則、多測合一管理辦法和辦事流程;區住建局于2020年3月31日前制定并實施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管理辦法、制定施工圖設計文件數字化審查工作流程和審查機構信用評價管理辦法。
(五)規范運行好中介機構。2020年3月31日前制定并實施工程建設項目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加強中介服務機構的統一規范管理,依托市上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實現對工程建設項目涉及的中介服務行為的全過程監管。(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相關職能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六)運用好誠信建設成果。全面建立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2020年3月31日前建立項目審批“紅黑名單”制度,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擴大信用評價實施范圍,將所有中介服務主體和建設主體納入信用評價范疇。將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失信行為納入市上統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實行信用評價與市場準入、招標投標、評優評獎掛鉤,強化信用評價結果在市場交易和從業活動中的運用,將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失信行為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互聯互通,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懲戒機制。(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住建局,各相關職能部門;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七)建設好項目服務窗口。在園區和區政務服務中心分別設立專門的投資建設項目服務窗口,加快投資建設項目審批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實現“一張藍圖”明確項目建設條件、“一個系統”受理審批督辦、“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區住建局負責在2020年3月31前完成“一張表單”,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在2020年3月31日前匯總投資建設項目相關配套制度,并根據改革實踐不斷修改完善。
四、工作機制
推行四項工作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投資建設項目開展“紅色代辦”,對政府投資重大工程、重大企業投資項目實行“模擬審批”“并聯審批”“容缺審批”。
(一)紅色代辦制
1.代辦范圍。
彭山區域范圍內的所有企業投資項目、重大政府性投資項目。
2.代辦隊伍及職責。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的相關部門(單位)要將業務熟練、人品可靠、善于協調、責任心強的黨員骨干選作紅色代辦員。
(1)成眉石化園區的紅色代辦員,負責園區內涉企項目的全程代辦、跟蹤、服務。
(2)各行業主管部門確定一名紅色代辦員,負責做好一個投資項目從立項到開工涉及的所有審批代辦服務,協助投資者(項目單位)辦理水、電、氣、通訊等要素供給服務,以及全程對接、協調、代辦等其他服務工作。
(3)全區所有紅色代辦員要熟悉辦事流程及辦事指南,按項目需求情況,編排該項目審批進度計劃,協助投資者(項目單位)分階段準備申報材料,指導填寫各類表單,并按投資項目報批流程辦理相關事項,及時將審批進展情況反饋給企業服務窗口。做好代辦項目相關資料的整理歸檔、保管和移交工作,對申請材料中所涉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負責保密,不得外泄。
(4)紅色代辦員既是具體項目的代辦人員,也是該部門的聯絡協調人員,積極配合協助其他紅色代辦員代辦項目時涉及本部門的各項審批事項的快捷辦理。
各單位確定的紅色代辦員名單和聯系方式于2020年3月15日前報區行政審批局備案,人員調整及時告知,區行政審批局同時做好水、電、氣、網絡等公共服務公司聯絡員名單收集工作。
3.代辦程序。
(1)一窗受理。園區內投資項目由園區企業服務窗口“一窗受理”,其他投資項目由區政務服務中心企業服務窗口“一窗受理”。符合代辦范圍且愿意找人代辦的項目業主在企業服務窗口填寫《代辦服務委托書》(附件2),服務窗口對企業服務事項做好事項受理工作,并組織對應的紅色代辦員與項目業主見面。
(2)一次告知。紅色代辦員根據項目計劃開工時間在彭山區一般性政府投資項目流程圖和一般性社會投資項目流程圖基礎上量身定制“審批流程圖”“代辦進程表”,為項目業主提供“一次性告知”事項和材料清單,以便項目業主分階段提前準備材料,將各階段的審批事項、中介服務事項并聯同步推行,確保項目快速落地、建設、投產。
(3)實施代辦。紅色代辦員在全程做好項目審批代辦服務的基礎上,同步協調代辦相關的其他公共服務。代辦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收集,并主動積極幫助解決,無法解決的,由所在單位組織相關部門召開會商會審會議協調解決,對重大疑難問題,由所在單位按相關規定提請區政府專題研究解決。涉及中介技術服務的,由項目業主自主選擇中介機構辦理,紅色代辦員協助指導。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的,由企業服務窗口負責組織相關部門聯合踏勘;項目具備審圖條件后,由企業服務窗口負責組織所涉部門集中審圖;項目竣工后,紅色代辦員及時告知企業服務窗口,由區住建局組織集中驗收。
(4)限時辦結。項目業主材料備齊達到申請條件時,由紅色代辦員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給企業服務窗口,窗口受理后所有審批服務計時開始,各相關審批部門和服務部門在規定的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或轉報工作,并及時將審批結果傳送到企業服務窗口。有容缺預審的,待材料補齊后發證;有跨部門容缺預審的,由紅色代辦員將補證材料補交給相關審批窗口。項目代辦完成后,紅色代辦員應及時向項目業主移交有關資料,同時填寫《代辦服務辦結單》(附件3),項目業主簽字確認,因項目本身不具備辦結條件或項目業主要求終止代辦委托的,代辦員應與項目業主到企業服務窗口辦理終止委托代辦手續,填寫《代辦服務終止委托單》(附件4),注明終止原因,并向企業服務窗口移交相關資料。
(5)跟蹤督辦。投資項目審批服務工作實行全程跟蹤督辦制度。由企業服務窗口做好項目的審批流程跟蹤、事項催辦督辦,及時掌握代辦進度,適時通報項目審批進度。區行政審批局每年從中隨機抽取部分實施代辦的項目業主進行滿意度回訪評價,獲得滿意度評價高的紅色代辦員向區委組織部推薦。
(二)模擬審批。
1.適用范圍。
對于土地用途確定、取得主體相對明確,符合“兩規”,但暫未辦理用地手續的省、市、區確定的重大投資項目,并確保新開工項目在當年年底前取得相關土地手續。
2.運行程序。
(1)以投資項目業主自愿為前提,主動向園區或區政務服務中心企業服務窗口提出申請并簽訂《XX項目“模擬審批”承諾書》(附件5)。
(2)由受理的企業服務窗口負責對接項目紅色代辦員和督促各審批部門進行審批服務。各審批部門對納入“模擬審批”的項目積極配合,主動當好服務員,視同該主體已取得土地合法手續,按照現行審批要求對報送資料進行實質性審查或公示,符合條件的出具注有“模擬(年號)序號”字樣的模擬審批文件,模擬審批文件應標注“僅限于辦理XX項目模擬審批程序,轉為正式審批文件方具有法律效力”。在取得項目建設用地合法手續后,各審批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對土地取得前審查資料進行核實、完善,將模擬審批文件轉化為正式審批文件。按照“一窗進出”的要求,正式審批文件統一交給企業服務窗口,由紅色代辦員收回模擬審批文件的同時在企業服務窗口換成正式審批文件。
(3)凡納入模擬審批的重大投資項目,同步啟動紅色代辦。
(4)項目業主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后,可及時開工建設。
3.責任落實。
(1)審批部門(單位)要增強大局意識和擔當精神,授權到位,特事快辦、限時辦結,并加強事后監管,確保不出現安全等責任事故。
(2)投資業主要誠實守信、主動配合,遵規守紀,按要求報送項目涉審資料,積極配合核驗工作,自覺繳納規定費用。因模擬審批產生的設計、環評、安評、圖審等費用及不能轉入正式審批的風險由投資業主方承擔。
(3)項目主管部門(入園的項目由園區負責)及時采集項目基本信息和辦事需求,組織召開模擬審批聯審會議、協調各部門實施模擬審批、流轉和保存模擬審批文件,確保模擬審批高效規范運行。
(4)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對涉及“模擬審批”事項的審批部門的工作指導,及時提請區政府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5)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對“模擬審批”事項做好跟蹤服務,了解進展情況,并對事項辦理情況做好督查、通報,做好技術網絡和后勤等工作。
(三)并聯審批。
一般政府投資項目和一般社會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劃分四個階段,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牽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區住建局負責牽頭施工許可、竣工驗收階段。
1.各階段牽頭部門負責分別制定并實施本階段并聯審批細則,組織協調本階段內相關部門即時開展同步審批、并嚴格按照限定時間完成審批。(責任部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完成時限:2020年3月31日前)
2.每個并聯審批階段的牽頭部門分別制定統一的并聯審批階段辦事指南、申報表格、工作規則和制度標準,負責各項改革措施的牽頭實施。(責任部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完成時限:2020年3月31日前)
3.各階段牽頭部門負責建立本階段的線上會商決策機制,解決并聯審批中存在的問題,牽頭作出審批決定,相關責任部門按照牽頭部門建立的會商決策機制,在并聯審批時限內明確同意、不同意或有條件同意的審批意見,通過全流程分階段并聯,實現審批模式向“線上會商”轉變。(責任部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完成時限:2020年3月31日前)
4.各階段牽頭部門梳理全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和市政公用服務事項清單,將審批事項與涉及中介服務事項通過并聯審批壓縮辦理時間。(責任部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完成時限:2020年3月31日前)
(四)容缺審批
1.適用范圍。
對基本條件具備且主要申報材料(主件)齊全,次要條件或手續(副件)有欠缺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均適用。
2.運行程序。
(1)由申請人作出“在規定期內補齊缺失材料”的書面承諾后,受理窗口可先予受理,審批部門進行非主審要件缺項審批,并作出審批決定。
(2)申請人在承諾期限內補齊缺失材料的,發給許可證照或批文;逾期未能補齊的,由審批部門撤銷審批決定,并對申請人進行信用記錄。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1),統籌協調推進加快工程建設項目落地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普遍性難點、重點問題。
(二)強化工作推進。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密切協同配合,主要領導親自研究解決運行中出現的難點、重點問題,部門解決不了的事項提請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對納入模擬審批的重大投資項目,相關工作的開展適應區容錯糾錯工作辦法。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對綜合評價高、工作推進積極、任務完成好的部門(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綜合評價低、工作不落實、任務完成不好的部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完善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定期進行評估;區行政審批局負責牽頭事項辦理、流程優化工作。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分別負責牽頭階段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業務能力。
(三)強化宣傳推廣。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引導更多的企業體驗感受,加強與企業家的溝通交流,提高社會的認知度,形成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
附件:1.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代辦服務委托書
3.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代辦服務辦結單
4.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代辦服務終止委托單
5.眉山市彭山區XX項目“模擬審批”承諾書(模板)
附件1
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郭 紅 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組長:游德華 區政府副區長
周 浩 區政府副區長
常 盛 成眉石化園區管委會主任
成 員:鐘 陽 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袁凌鈴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區委編辦主任
顏 菱 區目督辦主任
熊 念 區發展改革局局長
陳小軍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
余衛斌 區科技和數字經濟發展局局長
劉良貴 區公安分局常務副局長
謝 紅 區司法局局長
余 波 區財政局局長
潘 淼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蹇俊超 彭山生態環境局局長
張 奇 區住建局局長
付 華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柴洪軍 區水利局局長
鄧 兵 區文廣旅局局長
寧 武 區衛生健康局局長
李桂平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曾淑敏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張 萍 區林業和園林中心主任
羅 佳 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工作局局長
王仲文 區行政審批局局長
羅海波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李 超 區氣象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張奇同志兼任,負責改革工作統籌協調和具體實施工作。
附件2
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代辦服務委托書
項目名稱 |
代辦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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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委托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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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業主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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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紅色代辦員”作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公司辦理相關事項,對委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公司均予以認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業主代表簽名: 公司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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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員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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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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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代辦服務
辦結單
茲有代辦項目,代辦編號,已于年月日完成委托代辦服務工作,全部資料已向項目單位移交完畢。現予辦結。
委托單位(蓋章): 代辦員簽名:
經辦人簽名:
附件4
眉山市彭山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代辦服務終止委托單
茲有代辦項目,代辦編號,現因,經雙方認可,于年月日終止委托代辦服務工作,全部資料移交完畢。
委托單位(蓋章): 代辦員簽名:
經辦人簽名:
附件5
眉山市彭山區XX項目“模擬審批”承諾書
(模板)
XX:
公司擬在眉山市彭山區投資建設項目,總投資約億元,主要建設,自愿申請將該項目納入“模擬審批”。現鄭重承諾如下:
按照“誠實守信、主動配合、遵規守紀”的要求,我公司嚴格遵守國家產業、環保、安全、消防、建設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加強項目監管,自覺繳納相關費用,確保按相關規定建設,不出現環保、安全等責任事故,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承諾人(蓋章):
年 月 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網站維護技術聯系電話:028-37603556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8-376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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