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qū)人民政府關于啟動觀音互通經(jīng)G245至S103連接線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psxzf/2023-00718 | 發(fā)布機構 | 彭山區(qū)人民政府 | 公開日期 | 2023-08-01 |
| 文 號 | 眉彭府通〔2023〕10號 | 公文種類 | 公告 | ||
| 成文日期 | 2023-08-01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彭山區(qū)人民政府
關于啟動觀音互通經(jīng)G245至S103連接線建設工程項目
建設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啟動觀音互通經(jīng)G245至S103連接線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及面積
征收集體土地共計23.3512公頃,其中:觀音街道椿巔村3組2.3284公頃、椿巔村4組1.9928公頃、文昌村1組0.8136公頃、文昌村6組0.1280公頃、文昌村8組0.2913公頃、文昌村9組0.4226公頃、文昌村10組4.2636頃,江口街道大塘村3組1.4443公頃、泥灣村4組1.9279公頃、泥灣村5組2.9490公頃、泥灣村6組2.9787公頃、泉水社區(qū)2組0.0010公頃、泉水社區(qū)3組3.8100公頃。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現(xiàn)狀調(diào)查時間
征收土地啟動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開展土地現(xiàn)狀調(diào)查。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于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5日進行公告,征收土地啟動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nèi)搶栽搶建;違反規(guī)定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區(qū)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xié)辦單位:各鎮(zhèn)(街道)、區(qū)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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