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進一步健全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008594034/2017—00033 | 發布機構 | 公開日期 | 2017-11-20 | |
| 文 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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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彭府辦函〔2017〕103號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眉山市彭山區進一步健全基層農技
推廣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單位、部門:
《眉山市彭山區進一步健全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1月7日
眉山市彭山區進一步健全基層農技
推廣服務體系實施方案
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含種植、農機、畜牧、水產、林業、水利,下同)是推進我區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展現代農業、服務農民群眾、打贏農業產業脫貧攻堅的重要力量。為認真貫徹落實《眉山市人民辦公室關于印發眉山市進一步健全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府辦函〔2017〕116號)精神,提升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水平和科技支撐,著力解決我區基層農技推廣“最后一公里”問題,提出本方案。
一、加強農技推廣組織體系建設
(一)加強機構建設。一是合理設置機構。按照“綜合設置、分類建設”的改革思路,根據縣域農業產業特色、森林資源、水域資源和水利設施分布等情況以及生產規模、區域布局、農技推廣工作需要,結合農技推廣服務半徑大小,因地制宜、科學合理設置區、鄉鎮(街道)或區域性農技推廣機構。根據當地主導產業發展,合理設置村級農業技術服務站點或村級農技員,構建區、鄉、村三級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網絡。加強區級推廣機構整合,促進種植、畜牧、水產、農機產業融合,形成有利于區域經濟發展的工作格局。二是規范機構名稱。按照“行政區劃名稱+行(專)業名稱+通用名稱”規范機構名稱,相同類別的推廣機構通用名稱保持一致。基層農技推廣機構統一使用農業部規定的“中國農技推廣”徽標作為標識。三是理順管理機制。區域性機構以區管為主,鄉鎮(街道)農技推廣機構實行“區鄉雙重管理、以區為主”的管理模式,村級農業技術服務站點和村級農技員由鄉鎮(街道)或區域性農技推廣機構統一管理。(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農牧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局)
(二)加強崗位管理。一是崗位管理。鄉鎮(街道)農技推廣機構的崗位全部為專業技術崗位,區級農技推廣機構的專業技術崗位不得低于機構崗位總量的80%。鄉鎮(街道)農技推廣機構專業技術崗位,以區為單位,由區級行業主管部門統一設置和管理,在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最高等級限額內集中調控、統籌管理。實施農技推廣特設崗位管理,對農技推廣單位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制度,即所獲資格在本區范圍內有效,對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不占當地專業技術高級結構比例。二是人員管理。區、鄉農技推廣機構新進人員采用公開考試招聘,區級機構新進人員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有關專業學歷,鄉級機構新進人員可放寬到涉農專業中專(含中職、技工校)學歷。鄉鎮(街道)農技推廣機構新招聘的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在最低服務年限內,其他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借出或調走。綜合設置的農技推廣機構,人員配備應符合崗位職責要求,保證人崗相適應。村級農技員以“土專家”為主,也可由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涉農人員兼任。三是能力提升。按年度、分行業實施農技推廣人員知識更新培訓、繼續教育培訓,穩步提高農技推廣人員服務能力水平。(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農牧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局)
(三)加強經費保障。區、鄉兩級農技推廣機構的工作經費和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納入區財政預算,村級農技員服務補助由區財政統籌。落實區、鄉兩級農技推廣人員目標考核獎勵。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在整合現有資產設施的基礎上,統籌建設鄉鎮(街道)或區域性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改善農技推廣條件。(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國資局)
(四)強化職責履行。按照《農業技術推廣法》的規定進一步明確或細化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公益性職責。建立健全區、鄉、村農技推廣工作制度,加強對農技人員的工作監督和考核管理,確保農技人員履職到位。(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農牧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局)
(五)加強社會化服務。充分發揮專業協會、學會、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和大學畢業生、返鄉下鄉人員等社會力量搭建區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平臺,支持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開展農技服務。深入推進科技體制創新,建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吸引各類創新主體開展價值評估、展示推介、咨詢服務、產權交易、眾創服務。實施智慧農業引領工程,搭建“互聯網+”現代農業信息平臺,支持發展農產品儲運加工營銷、休閑農業、鄉村旅游和農業電商等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農牧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局)
二、加強農技推廣支撐體系建設
(一)加大技術成果轉化應用。一是加大技術成果供給。建立與農業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與合作機制,針對制約我區農業產業發展的瓶頸技術問題開展聯合攻關。引進科研教學單位發揮人才、技術優勢到我區建立科技服務平臺。引導科研人員參加農業綜合技術服務團,到貧困村開展技術巡回服務。二是加強技術集成示范。整合農業行政、科技創新、農技推廣、農業企業等力量,著力發展縣域特色、主導產業。實施農業產業技術扶貧,建立試驗示范基地,開展新技術、新品種示范推廣。三是加快新成果推廣應用。加強農業技術先進性、適用性和安全性驗證,履行好關鍵共性技術推廣、重大疫病防控、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生態環保等基礎公共服務職能。立足區域資源優勢和產業特色,建設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農業示范園區,促進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廣泛應用。(責任單位:區科技局、區農業局、區畜牧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局)
(二)加大農民培訓力度。按照“種養加一體、糧經飼統籌”的總體思路,強化適用技術培訓,培養農村實用人才。深入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著力培養一大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為農業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撐。(責任單位:區委農工辦、區農牧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局、區人社局)
(三)加強信息化建設。一是加強推廣方式信息化。充分利用手機APP、微信、QQ群、農業科技網絡書屋等新媒介,建立一鍵式快捷推廣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新理念的網絡應用平臺。二是加強管理方式信息化。推廣使用基于中國農業推廣網的基層農技推廣體系信息、項目管理系統,建立高效的信息化管理體系。三是加強營銷方式信息化。加快普及農業互聯網、物聯網、電子商務,指導農民發展智慧農業、開展網上營銷。四是加強技術扶貧信息化。加強四川科技扶貧在線平臺的推廣應用,鼓勵支持科研機構和農業科技人員向貧困地區提供便捷高效的專家服務和技術供給、產業信息、供銷對接等服務。(責任單位:區經信局、區農牧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局、區商務局)
三、加強農技推廣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一)加快培育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圍繞良種繁育、病蟲害統防統治、全程機械化耕作、動物疫病防控、倉儲物流、市場營銷等社會化服務的各個領域,加快培育農民合作社、專業化服務企業等各類經營性服務組織,構建多層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務供給體系。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完善政策措施,推動創新要素向基層聚集。(責任單位:區農牧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局、區科技局)
(二)加大政府購買社會化服務力度。加大政府投入,鼓勵各類經營型服務組織參與農業公益性服務,提升農業技術服務的效率和規模。科學實施政府投資項目,支持各類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農業產前、產中、產后專業化服務,提高農技推廣全程化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三)加強市場化服務的指導和監督。建立服務質量評價監督體系,完善信用評價成果運用機制,加強社會化服務質量監督。制定政府購買公益性服務的指導性目錄,明確購買社會化服務的品種、類別。制定訂單式、保姆式服務方案,引導經營性服務組織按照農戶和新型經營主體個性化需要,在農業生產經營各環節開展全程化、專業化、精準化服務。(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實施方案。各鄉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好工作任務,及時研究解決體系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成區、鄉、村三級農技推廣體系的調整和配置,推動政策落地落實。
(二)強化責任落實。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抓好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工作的綜合協調、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區人社、編辦等部門負責體系建設中人事、崗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崗位改革有關政策。區財政部門負責每年足額及時安排農技推廣有關經費。區發改、科技等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加強配合,形成全區各部門共同推進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鄉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基層農技推廣改革與建設成效,樹立和表揚一批農技推廣先進典型,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技推廣隊伍的良好氛圍,充分調動農技推廣人員的積極性。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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