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 題 |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鎮(街道)、區級部門(單位)法律顧問工作的通知 | ||||
| 索 引 號 | 1495410037/qzfb/2020-00170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 | 公開日期 | 2020-11-03 |
| 文 號 | 眉彭府辦發〔2020〕9號 | 公文種類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四川彭山經開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單位、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法律顧問工作,完善法律顧問制度,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和《眉山市彭山區黨政法律顧問團管理辦法》(眉彭委辦發〔2018〕2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文件。經區政府同意印發,請你們認真遵照執行。
一、基本原則
(一)合理配置原則。部門(單位)結合本單位工作職能需求,根據法律服務需求量的大小,合理確定法律顧問服務的模式。原則上聘用法律顧問人員數額劃分為四個類別:1.一類單位:可聘任1-3名法律顧問;2.二類單位:可聘用1-2名法律顧問; 3.三類單位:可聘用1名法律顧問;4.四類單位:不再另外聘用法律顧問,由司法局成立獨立的公共法律服務站為其提供法律服務。(具體類別詳見文件附件1)
(二)誠信盡責原則。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要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以審慎負責的工作作風,為聘請單位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顧問服務;要忠實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職責使命,依據事實和法律,維護聘請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三)接受監督原則。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需接受聘請單位的工作考核,同時還要接受司法行政部門對其業務工作的指導以及對其是否遵守律師(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監督。
二、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遴選對象
符合遴選條件的高等院校和律師事務所等機構的法學專家、律師(法律工作者)。
(二)遴選條件
1.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一般應是中國共產黨黨員;
2.忠于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社會責任感;
3.應當在所從事的法學教學、法學研究、法律實踐等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和經驗,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稱的法學專家;或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專業能力較強的律師(法律工作者);
4.從事民商事、行政訴訟業務5年以上;
5.近三年年均辦理民商事、行政訴訟案件不低于30件;
6.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7.年齡一般應在30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8.身體健康,有時間、有精力履行職責。
三、產生方式
(一)公開遴選。各鎮(街道)、部門(單位)通過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和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彭山分中心網站發布公告,邀請符合條件的法學專家、律師(法律工作者)競聘法律顧問。確定擬聘任人員后,在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報區司法局審定后,以聘用單位名義簽訂合同,頒發聘書,實行一年一聘。
(二)定向遴選。各鎮(街道)、部門(單位)直接邀請符合條件的法學專家、律師(法律工作者)競聘法律顧問。確定擬聘任人員后,在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報區司法局審定后,以聘用單位名義簽訂合同,頒發聘書,實行一年一聘。
四、服務費支付方式
法律顧問的法律顧問費,采取財政統一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支付,費用可以參考《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司法廳關于規范律師法律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8〕93號)以及現有全區法律顧問支付的費用標準,原則上一類單位的法律顧問費用不超過5萬元。二類單位的法律顧問費用不超過3萬元。三類單位的法律顧問費用不超過1.5萬元。
如有特殊情況需增加法律顧問數量或費用的,相關部門按程序報區政府相關領導同意后一事一議。
五、工作職責
(一)為聘用單位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規范性文件制定等提出法律意見;
(二)參與聘用單位重大合作項目或重大合同的洽談,協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文書或提出法律意見建議;
(三)為聘用單位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提供訴前法律服務;
(四)參與聘用單位處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仲裁等法律事務;
(五)為聘用單位開展法律知識培訓;
(六)為聘用單位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聘用單位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七)承辦聘用單位交辦的其他相關法律服務工作。
六、管理制度
(一)加強聘用合同及備案管理。各單位與律師(法律工作者)簽訂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后,應及時將聘用合同正式文本復印件和《法律顧問備案登記表》報區司法局備案。
(二)建立動態管理制度。各單位聘請的法律顧問在聘期內因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違反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受到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被注銷、吊銷律師執業證書,或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職責及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存在重大失誤,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等,聘用單位應當按照約定解除聘用關系。
(三)建立工作臺賬制度。聘任單位對所聘用法律顧問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日常管理。對辦理各項事務(參與決定重大事項、做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參與復議訴訟案件、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合同、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參與事務談判、提供法律建議或意見、管理咨詢等)的工作記錄應當詳實,包括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內容、方式方法、效果等,做到一事一記,并做好相關材料的檔案保存、管理工作。每年6月30日、12月20日前將法律顧問工作臺賬報區司法局備案。
(四)完善法律顧問考核制度。受聘法律顧問每年年底認真撰寫年度履職總結,受聘多個部門的法律顧問應在報告中分別說明在各單位的履職情況,并于當年12月31日前將年度履職總結報區司法局。聘任單位應結合所聘法律顧問的年度履職總結和《法律顧問工作臺賬》,對聘請的法律顧問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等級劃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的重要依據。
(五)將法律顧問納入誠信信息管理系統。完善全區法律顧問誠信檔案、執業檔案。建立服務質量跟蹤反饋制度,聘任單位如實填寫《法律顧問服務質量監督卡》,主管部門定期對法律顧問的履職情況進行服務質量評價。實行“一人一卡”,卡面應印制法律顧問的姓名、執業證號、所屬律協分會監督投訴電話及依法誠信執業格言,接受社會和當事人監督。建立法律顧問退出機制,對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實行優勝劣汰動態管理。
(六)聘用3人及以上法律顧問的單位(部門)可以在機關內部探索設立專門法務部門承擔本單位、本系統內部的法律事務工作。
七、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彭山區聘請法律顧問單位類別表
2.(單位)法律顧問“一事一記”工作日志
3.村(社區)法律顧問“一事一記”工作日志
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
彭山區聘請法律顧問單位類別表
類別 |
聘請名額 |
費用金額(萬元) |
單位名稱(含下屬或代管部門) |
一類 |
1-3名 |
不超過5萬元 |
區教體局、區住建局、區衛生健康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街道、鎮(含村、社區)、區交通運輸局、區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彭山生態環境局、區水利局、園區管委會、區農業農村局 |
二類 |
1-2名 |
不超過3萬元 |
區人社局、區公安分局、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行政審批局、區經信局、彭山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區城鄉土地征收補償安置中心、國有企業 |
三類 |
1名 |
不超過1.5萬元 |
區紀委監委、區委辦、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府辦、區政協辦、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統戰部、區委政法委、區人武部、區應急管理局、區國資金融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旅局、區機關事務中心、區林業和園林中心、區彭祖山發展推進中心、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融媒體中心、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審計局、區三產中心、區統計局、區科技和數字經濟局、區醫療保障局、區信訪局、區總工會、區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推進中心、區工商聯、區供銷社、區婦聯、區稅務局 |
四類 (公共法律服務站) |
由司法局負責提供 |
區委巡查辦、區老干部工作服務中心、區檔案館、區委黨校、團區委、區殘聯、區科協、區委編辦、區紅十字會、區氣象局 |
附件2
(單位)法律顧問“一事一記”工作日志
時間: 年 月 日服務地點: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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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姓名: 律師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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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為聘任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建議 □為聘任單位提供法律咨詢 □舉辦法制講座 □參與人民調解 □為服務單位困難職工提供法律援助 □值班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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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現場服務 □來訪 □電話 □信函 □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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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基本情況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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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經常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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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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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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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事項: □刑事 □民事 □行政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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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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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簽名: 年 月 日 |
聘用單位負責人簽名確認: 年 月 日 |
律師簽名確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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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村(社區)法律顧問“一事一記”工作日志
時間: 年 月 日服務地點:
村(社區)名稱: 鎮(街道辦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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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姓名: 律師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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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為村(社區)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建議 □為村(社區)群眾提供法律咨詢 □舉辦法制講座 □參與人民調解 □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 □值班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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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村(社區)現場服務 □來訪 □電話 □信函 □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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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基本情況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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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經常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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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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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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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事項: □刑事 □民事 □行政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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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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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簽名: 年 月 日 |
村(社區)負責人簽名確認: 年 月 日 |
律師簽名確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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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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