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局長:謝紅,辦公室電話:0283762156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審計局是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機關,在區長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制定并組織實施彭山區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二)、2022年工作重點
2022年區審計局擬計劃實施項目分為財政、經濟責任、政府投資審計事項3大類,共20個項目。其他涉及的政策落實跟蹤審計、項目審計、專項審計等,按審計署、審計廳、市審計局安排下達的任務執行。年內計劃選派2人以上參加省廳計算機中級培訓班學習,舉辦村級干部培訓班2次,輪訓鄉鎮審計人員60人次以上;審計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計算機輔助審計AO系統的實戰功能,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在年度審計項目中應用計算機輔助審計。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2022年納入部門預算匯編的獨立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下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2021年末彭山區審計局在職職工26人,其中:行政人員10人,行政工勤1人,事業人員15人。退休職工12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22年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收入預算總額為695.5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95.56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695.5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90.56萬元,農林水支出5萬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預算收支較2021年減少81.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9萬元,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1人;項目支出減少85.5萬元,原因是聘請中介機構審計費用減少。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審計事業發展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380.06萬元,是用于保障審計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69.09萬元,會議費1萬元,委托業務費1.5萬元,公務接待費1萬元,維修(護)費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1.08萬元。
項目支出315.5萬元,是用于保障審計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包括:中介服務審計經費270萬元,經濟責任審計經費13萬元,審計業務培訓費5萬元,信息化建設維護及金審三期經費7.5萬元,專項審計工作經費15萬元,鄉村振興及“雙創”專項經費5萬元。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90.5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支出;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中介機構審計服務經費、經濟責任審計經費、審計業務培訓費、專項審計工作經費、信息化建設及維護經費。由于預算時功能科目選擇失誤,該項還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農林水功能科目5萬元,主要用于鄉村振興及“雙創”專項經費支出。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金額282.96萬元,其中:通用設備購置22.96元,向中介機構購買審計服務260萬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一)中介機構審計服務費270萬元。該經費主要用于政府投資審計項目工作。計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計劃3個,預計審計削減送審資金的10%元,減少財政支出10%, 促進重點項目科學決策,有效推進。
(二)鄉村振興及“雙創”專項經費5萬元。該經費主要用于存進鄉村振興建設,及維護城市“雙創”成果鞏固。社會好評達80%以上。
(三)經濟責任審計經費13萬元。該經費主要用于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完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3個;
(四)審計業務培訓費5萬元,該經費主要用于審計業務培訓,年內計劃選派2人以上參加省廳計算機中級培訓班學習,舉辦村級干部培訓班2次,輪訓鄉鎮審計人員60人次以上。
(五)信息化建設及金審三期經費7.5萬元,該經費主要用于審計信息化建設維護及金審三期建設,充分發揮計算機輔助審計AO系統的實戰功能,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在年度審計項目中應用計算機輔助審計;
(六)專項審計工作經費15萬元,該經費主要用于專項審計工作,計劃完成專項審計項目4個。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定向保障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八、專業名詞解釋(請填寫單位自己的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區審計局
2022年2月17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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