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單位全稱: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錢樂林,辦公室電話:37612959。公安交警是主管道路交通安全的部門,擔負著全區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交通事故接處警及事故案件調查處理,車駕管業務,違法處理業務,交通安全宣傳及交通安全設施建設、維護等工作。
(二)、2019年工作重點
1、“三創”工作科學規劃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交警崗亭翻新;
2、智能交通系統一期維護,二期建設;
3、窗口服務的車管、法宣中隊搬到行政服務大廳;
二、部門概況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區分局交警大隊屬2019年納入部門預算的獨立預算單位,下屬中隊7個,屬行政單位,代管城市交通管理中心,屬事業單位。2018年末在職民警職工43人,其中行政人員33人,全額事業人員10人,退休7人,輔警68人。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及變化情況
2019年公安交警收入預算總額為1539.6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39.66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539.66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02.3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2.7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3.9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0.53萬元。2019年公安交警預算收支較2018年減少552.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減少316.01萬元,原因一是輔警包干經費全部預算到主管部門公安分局,二是退休2人,工資福利及公用經費相應減少;項目支出減少236.37萬元,原因一是減少農村道路隱患整治工作經費;二是智通交通系統項目經費剩余部分減少;三是輔警經費財政預算較好,減少在此項列支。
四、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及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公安交警隊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的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用于完成智通交通管理系統二期建設、維護工作開展,完成“三創”工作科學規劃交通標志標線及安全設施,完成農村道路交通管理鄉鎮交管辦及整治工作正常開展,完成交管巡邏執勤和事故接處警,案件處理等工作。
基本支出734.66萬元,是用于保障公安交警各中隊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其中機關運行經費202.81萬元,安排情況如下:辦公費30萬元,水費3萬元,電費12萬元,物業管理費5萬元,差旅費20萬元,工會經費6.28萬元,福利費5.07萬元,會議費5萬元,培訓費7萬元,委托業務費1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3.94萬元,維修(護)費5萬元等。
項目支出805萬元,是用于保障公安交警各中隊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交通管理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其中“三創”等到專項整治工作經費支出155萬元,智能交通建設及維護經費200萬元,農村道路交通管理鄉鎮交管辦及整治工作經費100萬元等。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1402.39萬元,主要用于公安工作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務的人員經費開支,主要包括:單位民警、事業編制人員及臨聘人員工資、福利及保險費用;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故的日常公用經費開支,包括辦公費、水電氣費、差旅費、執法執勤車輛費用等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而安排的各項基本支出;三是道路交通管理各類項目開支,主要包括智通交通管理系統的新建及維護,“三創”工作,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等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2.7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民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三)衛生健康支出33.9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民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0.53萬元,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支出215萬元,其中:通用設備購置20萬元,交通設備購置40萬元,購買服務20萬元,裝修工程35萬元,其他工程100萬元。
六、重點項目績效目標
1、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及運維經費:該經費用于智能交通系統建設;轄區主要道路紅綠燈、抓拍系統建設;租用存儲一年。
2、“三創”等專項整治工作經費:該經費主要用于“三創”工作科學規范道路交通安全標線及安全設施,各類專項整治工作。“三創”工作需購電動巡邏車2輛,警用二輪摩托車10輛,交警崗亭規范建設,客車貨車摩托車電三輪等專項整治活動全年約30次;租用涉案車輛停車場2個等。
3、農村道路交通管理鄉鎮交管辦及整治工作經費:劃撥13個鄉鎮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經費。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說明
截止2018年底,彭山區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共有車輛14輛,全部為執法執勤用車;無單價在100萬以上的大型設備。
八、專業名詞解釋(請填寫單位自己的專業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演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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