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林輝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天府新區眉山至樂山高速公路項目拌合站臨時用地申請收悉,根據相關的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公司臨時使用彭山區青龍街道先鋒社區集體土地4.3572公頃,其中農用地0.0878公頃(其它農用地0.0878公頃),建設用地4.2694公頃。用于天府新區眉山至樂山高速公路項目拌合站。
二、臨時用地有效期自批準之日起至2029年12月10日。
三、你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臨時用地相關法律法規使用土地,在批準的臨時用地范圍內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臨時用地。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擅自改變臨時用地用途、擅自擴大臨時用地范圍面積等違法行為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四、請你單位按規定妥善處理好補償等相關事宜,遇國家建設需征收使用該宗土地,你公司應主動配合拆除搬遷。
五、你單位要及時向稅務部門繳納耕地占用稅,在使用時嚴格遵守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定,做好環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按批復用途進行建設時,要依法依規履行相關報批程序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臨時用地使用期滿的復墾等事宜,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
六、在項目建設中,要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中的防治措施建議,做好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制定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做到減災防災,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眉山市彭山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5年12月29日
主辦單位: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協辦單位: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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